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区政府于每年年初下达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与各街镇、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监管责任按行政主管职能和职责分解到各街镇、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格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2005年至今,我们共计处置安全生产事故18起,处罚罚款76万元。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查处,并要求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邀请专家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并针对事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商贸企业普查、电器设施设备大检查等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区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用于考核奖励,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