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48XB/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渡财发〔2024〕2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48XB/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渡财发〔2024〕2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7 |
关于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的复函》(渝财函〔2024〕129号)要求,现将相关变更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将“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园林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2项调整合并为1项,名称变更为“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收费标准不变,仍按“纸笔考试:主观(作图题)每人每科70元,客观每人每科50元”标准执行。
二、将“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农机水电专业人员资格考试”2项调整分离,收费项目名称变更为“重庆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重庆市林业专业职称考试”,收费标准不变,仍按“纸笔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标准执行。
三、将“标准化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名称变更为“重庆市标准化专业职称考试”,收费标准不变,仍按“纸笔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的复函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吴思琴;联系电话:68903484)
附件下载: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的复函.pdf
关于重庆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