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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4-02-01


渡发改审发〔202412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核准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请示》(渝自来水文〔2023〕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贵单位的报批申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障我区的发展用水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丰收坝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500104-46-03-157115)。

项目单位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渡口区石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约164亩,新建取水工程(土建70万m³/d、设备与安装工程20万m³/d)、新建净水工程常规处理部分20万m³/d。

四、项目总投资为6269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217.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该项目要严格执行节能技术规定,做到合理使用资源;项目在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需采取相应减缓和消除对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

六、招投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该项目附前置条件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通知书(用字第市政500104202300029号)。

    八、你司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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