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目录清单的
通告
各天然气供气企业、用户端安装维修企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消防建筑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的通知》(渝经信燃气〔2020〕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大渡口区天然气用户端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秩序,加强安全管理,排除天然气用气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征集志愿纳入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目录清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愿纳入目录清单的安装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
(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信用良好,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目录清单资质要求
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在大渡口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到大渡口区经济信息委登记,经审核、公示后正式向全区发布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企业目录清单,供用户自主选择。(登记时所需资料见附件1、2)
三、征集方式
(一)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二)地点:大渡口区经济信息委能源通讯保障科(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834745。登记提交纸质件1份,盖登记申报企业鲜章。
(三)目录清单确定方式。申报报名截止后,区经济信息委将及时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在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纳入安装单位目录清单。
附件:1.大渡口区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登记表
2. 燃气管道安装维修企业登记申报材料
3.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登记申报材料
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大渡口区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企业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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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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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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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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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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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资质证书颁发单位及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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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资质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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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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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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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燃气管道安装维修企业登记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四)如果维修涉及焊接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须包含压力管道GB1级;
(五)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七)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名单及劳动雇佣关系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八)抢修专用车辆、必要的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清单并附五寸照片;
(九)作业标准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有关规章制度。
附件3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登记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二)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四)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名单并附《重庆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五)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劳动雇佣关系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六)燃气燃烧器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七)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燃气具安装、维修业务委托书》;
(八)抢修专用车辆、必要的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清单并附五寸照片;
(九)作业标准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