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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4473/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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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渡交202213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中心

根据重庆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交安〔20225)、《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渡口府发〔20229精神,结合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2022大渡口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

202242




















2022年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全国、全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交通强高质量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属事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严格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发挥行业专家功能,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服务。(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港航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标准化信息维护、检查评估等工作。构建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评估规范为导向,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在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行“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曝光等手段,督促事故多发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以及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牵头科室:区港航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

(三)落实灾害防治责任以“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为核心目标,压实防抗救工作责任,夯实监测预警基础,强化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加强城轨道交通、公路、港口码头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抄报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所属镇街,确保运安全。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交通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完成公路水路承载体普查工作,按照市交通局、区安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完成行业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调查数据审核和汇交工作;积极配合区普查办和有关单位开展评估区划及风险基础数据库建立工作;认真研究和积极推进公路水路承载体普查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公路水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二、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

(四)严格安全风险防控。按照市级部门修订完善重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四个机制”,督促企业完善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五个清单”。严格落实市交通局《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工作意见》《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照系统研判48项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研判重大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细化防控指标,实施指向性督查,补齐行业管理短板。(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五)严格安全隐患治理。按照市级部门修订完善《重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按督办要求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交通运输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深刻吸取典型案例经验教训,认真开展事故(险情)深度调查,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找隐性原因和潜在隐患,改善安全生产运营环境。(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三、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对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逐一评估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分行业、分领域总结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经验,狠抓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关键,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十条措施”常态化安全监管(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闭环执法。配合市级部门推广实施“互联网+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八)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机制,依托城大数据资源中心,打通部门关键数据壁垒。加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GPS动态监控考核机制运用,制定针对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的考核指标。积极推广“风险管理+集中监控”道路货运安全创新管理模式。开展新业态协同监管加大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力度,促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充分发挥安委会轨安办议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城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牵头科室:区道路运输中心)

(九)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区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议事协调作用,强化船籍港源头管理。强化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持续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推进老旧及非标运输船舶退拆解工作。加大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监管力度。(牵头科室:区港航中心)

(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市交通局《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十四五”期间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持续推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加强“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用配合市级部门加快建设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配合市级部门建设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平台,压实部门源头和过程监管责任。(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十一)强化公路运营安全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优化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公路安全通行环境。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全治超系统联网运行。(牵头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

(十二)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地方铁路工程安全“三合一”专项检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会同参建单位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对台风、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广防高坠“安全带一生命线”应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区公路中心、区港航中心)

(十三)强化安保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依责做好安保防范、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严格码头、城公交轨道、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旅客实名制、行包安检等规定,配合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十四)强化基础设施。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干线公路地灾整治。(牵头科室:区公路中心)

(十五)强化科技赋能。配合市级部门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一期)。(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善“二级维护自动校验系统”在普货运输中的使用。全力推进营运客车“智能“安全带安装工作。(牵头科室:区道路运输中心)

(十六)强化重点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抓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春运、国庆节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形势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十七)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教育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者安全意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立档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五、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十八)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根据市交通局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梳理道路、水路、公路应急运力和救援装备、物资现状,细化标准、明确要求。(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十九)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修订交通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完善部门应急预案,提升行业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等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模板。精准构建事故灾害情景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要求。(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二十)提升应急救援水平。配合市级部门推进“一中心、六基地、十站所、N个人命救助点”地方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专常群”要求积极支持和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中央在渝单位、社会力量补充进入我交通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并适时完善地方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库。做好交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针对性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科学设计、组织、实施、评估演练项目,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方式,推行盲演和无脚本演练,做好演练后评估,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二十一)深化应急协作机制。强化应急协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信息上强化沟通交流,在装备、专业技术上优势互补,强化队伍协同作战能力。配合市级部门编制《重庆“十四五”水上搜救能力建设规划》,形成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应急联动格局,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完善汛期“叫应”工作机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熔断”工作机制。提高预警信息的通达率和覆盖率,加强信息报送质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快速、处置有效。(牵头科室:局安全法制科;责任科室:区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中心、区港航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党政办公室202242日印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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