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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586R/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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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教委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大渡口区智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大渡口区智兰艺术

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李周彬:

你向我委提出设立重庆市大渡口区智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经我委审核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大渡口区智兰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二、机构办学地址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钢花路407-5;办学内容为普通非全日制艺术类培训(书法、播音主持),科技类培训(少儿编程、机器人编程、人工智能);举办者为李周彬;校长为李小葵。

三、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办学,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培训教育。

特此批复。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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