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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 2023-05-11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对教育工作的新部署全面落实2023年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新要求,以教育强区为主抓手,按照抓质量、强基础、出特色、树品牌、争一流的总体思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切实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督导战线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加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大渡口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置、加强评估监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督导力量、强化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压实各方责任,着力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充分发挥督政作用

3.认真做好迎接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对照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等重点评价内容,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2023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做好接受实地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4.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开展督导评估政策宣传、指标解读培训。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数据监测,掌握各学校发展状况,找到差距和不足,制定“一校一策”解决方案,进一步补短板、增资源、提质量、促均衡。做好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过程督导的相关准备工作。

5.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根据市教委督导室安排部署,做好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过程督导的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监测,根据普及普惠发展情况数据监测结果,加强问题整改,实施创建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

三、全面提升督学实效

6.继续做好“双减”督导。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围绕“双减”目标任务,按照“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聚焦工作落实中的难点,每月开展经常性督导。针对任务重、困难多、基础差的学校加强指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加大“双减”问题核查处置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学校进行约谈。

7.务实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按照市级开展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督导评估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中小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推进五育并举。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工作。

8.着力抓好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除险清患,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9.试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做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宣传解读工作。结合市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本区实际,积极稳妥开展工作,为强化校(园)长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奠定基础。

10.持续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自查自评、区教委实地督查方式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开展重点督导评估,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扎实开展评估监测工作

11.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市教委督导室安排部署,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试点,推进素质教育质量保障学校建设与评价工作。印发大渡口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实施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试点评估。在试点评估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配套研制的工具等进行论证和修订,进一步健全区域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教育评价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办学质量智能评估平台。全面启动实施第一轮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形成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大渡口经验和质量提升模型。

12.统筹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开展2023年学前教育市级质量监测工作,对上年度监测结果进行反馈,促进幼儿园不断提升教育质量。积极配合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大渡口区中小学校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召开2022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配合市教育评估院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

五、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3.加强督导责任区及督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督学队伍,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推动责任区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督导队伍培训,开展专业化提升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督学的任职能力和督导专业水平。强化督导经费保障,实施督导责任区标准化建设。

14.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与市级教育督导管理平台对接,强化市区两级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在督导项目开展、督导数据分析、督学考核中的运用。加快提升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督促督学用好督导信息化手段,提升督导实效。

15.提升教育督导研究水平。积极参加“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研究,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五届教育督导、第三届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工作。加大教育督导宣传,不断扩大工作辐射面、影响力。

六、统筹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16.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照市教委发展规划处的部署,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做好代码维护、教育事业统计季度调查表填报、2023年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填报、数据汇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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