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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日期: 2023-03-08

大渡口区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和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统筹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常态化,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发生涉校涉生涉师重大案事件、安全事故及重大负面舆情,全力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生命安全防线,确保师生安全、系统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

1.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思想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在根源上遏制涉校涉生涉师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完善组织机构。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了以校(园)长为组长,副校长、学校各处室主任、班主任、安全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1.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校内现有的门岗、食堂、实验室、监控室、财务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师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加强监督管理。各校(园)要切实履行校(园)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通过完善检查督查、定期通报、重点指导、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落细,并积极配合负有执法责任和权限的部门,做好监管执法及督促整改工作。

(三)多方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落实日常安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 号),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动态开展防网络诈骗、防中毒、防火灾、防踩踏、防高坠、防传染病、防地质灾害、防恐怖袭击、反邪教等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坚持每周至少开设1节安全教育课,每两周安排1节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开展书画大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优质课评选等活动,将安全与健康教育文化充分融入校园。通过校(园)安全教育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讲座等方式,不断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各校(园)要加强与消防、公安、社区等单位紧密联系,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应急避险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不断普及师生避险逃生常识和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工作举措。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成果,强化学生家庭防火、森林防火等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每学期消防安全课不少于4课时,定期维护校(园)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火栓正常出水、灭火器持续有效,保持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校(园)消防安全应急水平。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警校联动,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定期对师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等讲座。节假日及重要时间点,多形式多举措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发挥交通文明劝导站、“护学路”“家长志愿者护学岗”的作用,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活动,让更多家长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文明劝导中来。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严把大宗物资采购资质关、质量关、验收关,严格落实食品留样48小时、陪餐、索证索票等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堂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加大对校(园)食堂及配送午餐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卫生消毒,落实晨午晚检,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4.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各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易燃易爆等危化品购买、储存、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配备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并做好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5.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持续推进学生防溺水安全辅导员制度,严格落实“四化”管理,即责任监管“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安全教育“多样化”,用智用情用心织密学生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6.规范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制定化解措施,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举办校(园)外学生集体活动,应当事前报区教委批准,并落实车辆审批、规范用车,不得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纪现象。

7.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离(返)校登记、夜间查铺、缺人追踪、电器使用等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指南或细则,扎实做好校(园)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市教委提出的十条措施,防范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范干预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设置心理辅导中心(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健康档案,对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同时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等方面要优化方式方法。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做好对家长教育孩子方式方法的指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危机的能力。

9.做好各项考试安保维稳工作。全力做好中高考、学考、自考、教师资格证、研究生等考试的安全维稳工作。一要抓好疫情防控。加强与卫生部门对接,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异常按要求及时处理。二要抓牢关键环节。要落实规范命题、试卷管理、前期培训、安保方案、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全力确保各项考试安全有序开展、顺利圆满结束。

10.加大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法治副校长及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加大对管制刀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排查管理力度,严禁各类危险物品进校园,严格执行日巡查制度,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1.加强反恐防暴及反邪教工作。各校(园)要进一步强化门岗管理与“三防”建设,利用安全教育课、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手册、家校微信群等渠道开展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主动与辖区派出所、片区警务大队、法治副校长联系,指导学校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防范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做到“三能三会”(能发现、会举报、能避险、会自救、能识别、会应对)。

12.化解校(园)安全责任风险。及时投保校方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关注、照顾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定期开展涉校涉生涉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按照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13.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学校要建立健全与街道、社区、消防、城市管理局、辖区派出所等单位的联动机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消防、交通、治安、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特种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各项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交通文明劝导站、“护学路”“家长志愿者护学岗”的劝导作用,持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要进一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能力,定期排查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切实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14.强化校园“三防”建设。各校(园)要按照《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标准配齐配强校园专职保安,持续加强保安培训、考核,规范保安值勤,并及时增添、更新校园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装置、安防器材及相关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行。

15.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入校(园)人员体温检测、核验身份、登记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领导在岗带班)。三是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乙类乙管”后,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和场所设施、物资储备,并加强场景实操应急演练。

16.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各校(园)要结合电信诈骗典型案例,以校园宣传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投放反诈防诈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公益广告,努力增大反诈防诈宣传覆盖面。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及家长关注、下载和推广“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国家反诈中心APP,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切合实际的反诈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把反诈宣传延伸到学生家长,充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六个家长”的社会效应。

17.落实校园高坠防范工作。一是多形式全方位向师生及家长宣传防高坠知识,教育学生不在阳台、窗台附近或顶楼嬉戏玩耍,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责任监护。二是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发生校园高坠的窗口角落、通道、走廊、楼顶、阳台等地方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改。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监控摄像头,并在确保满足采光、通风、视野、消防前提下,结合校园实际,因地制宜落实防师生、员工高坠举措。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经费投入。各校(园)要优先保障安防基础建设、安全隐患整改、“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的资金保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安全目标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工作考核。区教委将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校(园)和主要领导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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