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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295N/2025-00032 [ 发文字号 ] 渡民发〔2025〕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295N/2025-00032
[ 发文字号 ] 渡民发〔2025〕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渡民发〔2025〕6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渡民发〔2025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初步候选项目专题研究会会议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大渡口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一、80-8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25//

调标后:80-89周岁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100//,其他对象25//不变。

二、9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100//

调标后:90-99岁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200//,其他对象100//不变。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原标准:300//

调标后:100周岁及以上低保、特困人员调标至600//,其他对象调标至500//

、调标执行时间建议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511执行镇街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高龄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202534

渡民发〔2025〕6号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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