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295N/2024-00082 | [ 发文字号 ] | 渡民审〔2024〕6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0 |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295N/2024-00082 |
[ 发文字号 ] | 渡民审〔2024〕6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0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及慈善组织认定的批复
渡民审〔2024〕62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决定准予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及慈善组织认定。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主动发挥“桥梁、助手”作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联合会认定为慈善组织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切实做好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服务工作,所开展的业务活动及时录入“慈善中国”网公开公示,按要求完成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
联合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