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1.书面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资格条件:本市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50元/月(城乡低保同标)。
申请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家庭成员申请;
2.镇(街道)服务窗口审查受理;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4.召开评审会;
5.镇(街道)审核、审批;
6.公示。
办理地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及上班时间:
单位 |
联系电话 |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023-68086086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
跃进村街道 |
023-68903518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
新山村街道 |
023-68835324 |
九宫庙街道 |
023-68926109 |
春晖路街道 |
023-68939321 |
茄子溪街道 |
023-68885253 |
建 胜 镇 |
023-68951128 |
跳 磴 镇 |
023-68931336 |
八 桥 镇 |
023-68921067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