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1.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2.资格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救助供养标准:975元/月。
申请材料: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1.由本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
2.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4.群众评议;
5.镇(街道)审核、公示;
6.区民政局审批。
办理地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及上班时间:
单位 |
联系电话 |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023-68086086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
跃进村街道 |
023-68903518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
新山村街道 |
023-68835324 |
九宫庙街道 |
023-68926109 |
春晖路街道 |
023-68939321 |
茄子溪街道 |
023-68885253 |
建 胜 镇 |
023-68951128 |
跳 磴 镇 |
023-68931336 |
八桥 镇 |
023-68921067 |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