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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渡口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4-22


各区级相关部门,区属医疗卫生单位、重钢总医院、长征医院、各民营医院:

现将《重庆市大渡口区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渡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渡口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1日

       

大渡口区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8—2020 年)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满足失能老人健康服务需求,做好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根据《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2018—2020)》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失能老人护理条件,做好健康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着力保障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

(二)建设目标

全区按户籍老年人口0.75%配置医疗机构长期护理床位。鼓励二级医院发展老年医学专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设置比例不低于35%,加强区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公立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置长期护理床位,鼓励部分二级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增设长期护理床位。到2020年,规划设置长期护理床位数达到500张以上,新增长期护理床位不少于300张,其中2018年完成0张、2019年完成90张、2020年完成210张。大渡口区举办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依托区人民医院附设老年护理院。

(三)建设原则

政府激励,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和激励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配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失能老人护理设施建设,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完善体系,改善条件。建立起区级医院老年病科、老年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加强失能老人护理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失能老人护理环境,提高服务能力。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鼓励依托现有二级以上医院建设失能老人护理院。整合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采取老院区利用、改扩建、新建、整合等方式,建设独立或附设失能老人护理院。

优化布局示范引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全面发展。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做到规模适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债务。

二、建设内容

(一)综合医院设置建设老年病科或附设失能老人护理院。2018年,区人民医院设置老年病科,设置长期护理床位5张,到2020年,附设老年护理院,长期护理床位增加到50张。重钢总医院设置独立的失能老人护理院,设置长期护理床位400张

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失能老人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转型为失能老人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增设长期护理床位

(三)养老机构举办失能老人护理院。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四)社会资本举办失能老人护理院。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规划新建老年护理院鼓励由社会资本参与兴办,社会办老年护理院放宽大型设备配置限制,鼓励社会办老年护理院与公立医院建立医联体。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

三、建设要求

(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债务。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采取建设单位自筹区财政重点支持、市财政专项补助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不得新增公立医院债务和举债建设。合理测算建设投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控制总投资概算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推动社区养老信息服务应用建设,逐步构建医疗机构与社区护理机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医养结合信息服务体系,为开展失能老人护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失能老人护理院信息化建设,将医养结合协同服务作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康复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采取长短结合的形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护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对开展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对开展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开展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规划床位和实际建成床位数给予专项补助。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发展需要,做好规划布局。在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中,应注意保障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建设用地,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建设用地可以使用医疗卫生用地或社会福利用地。对非营利性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

(三)强化考核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建立以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等要加强对全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1.大渡口区失能老人护理床位规划设置计划表(2018-2020年)

2.关于印发《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渝卫 发201852


附件1

大渡口区失能老人护理床位规划设置计划表2018-2020年)

单位

规划设置长期护理床位数

2018年

现状数

2018年

新增数

2019年

新增数

2020年

新增数

备注

重钢总医院

400

100

0

0

300

2020年独立设置护理院,护理床位400张。

区人民医院

50

5

0

0

45

附设老年护理院,护理床位50床。

区第二人民医院

50

30

0

0

20


长征医院

70

50

0

0

20


明达医院鸿翔分院

50

50

0

0

0


红楼医院

30

0

0

30

0


德馨医院

30

30

0

0

0


广仁颐和医院

68

30

0

20

18


正博兴中医院

30

30

0

0

0


国恒康复医院

10

0

0

10

0


锦霞医院

30

30

0

0

0


康东医院

10

0

0

10

0


新城医院

5

5

0

0

0


乳安中医院

45

25

0

20

0


合计

878

385

0

90

403


全市

10000

--

2000

3000

5000



附件2:渝卫发 (2018) 5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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