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策 > 详情 关闭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202322

各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各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各民政服务机构

现将《大渡口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202358


大渡口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渝应急202132)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养老机构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

1.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

2.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

3.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

4.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5.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或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二)民政服务机构存在消防、食品、燃气等安全隐患的

消防安全隐患: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未配齐或已过期;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在室内为电动车或电动轮椅充电;安全管理员未每日进行巡查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方面。
    食品安全隐患:民政服务机构厨房脏乱差;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公示;未每日对制作食品进行留样;使用过期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及其他食品安全隐患方面。

燃气安全隐患:民政服务机构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或连接软管及其他燃气安全隐患方面。

(三)民政服务机构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漏报的。

二、举报内容

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被举报机构的名称、地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安全隐患,若有图片、影像等资料的一并提供。

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备查询、核查和实施奖励。

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向区民政局进行举报,区民政局受理举报电话:023-68086190(养老),023-68086185(殡葬);受理举报微信号:505531738;受理举报邮箱:505531738@qq.com受理信函举报地点:大渡口区文体路122号(富士达大厦8楼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举报受理

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举报前区民政局未发现且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标准奖励;同一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首位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五、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经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给予举报人五十元至一千元奖励。

六、奖励方式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由区民政局一事一奖,及时兑现。举报人在接到区民政局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保密事项

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合法者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事项。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渡民发〔2023〕22号 大渡口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