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大渡口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助推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实施方案》的
通知
渡民发〔2024〕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渡口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助推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大渡口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助推老年食堂
可持续运营实施方案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全市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改革启动会议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到2024年底,在巩固现有老年食堂建设成果基础上,鼓励镇街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老年人可负担、市场主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实现老年食堂(助餐点)覆盖30%的社区。
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质效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农村助餐点试点运营,实现老年食堂(助餐点)覆盖70%的社区。
到2026年底,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供给、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实现社区全覆盖,农村助餐服务范围持续扩大,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优化老年食堂服务网络
各镇街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覆盖”的思路,全力推动老年食堂建设。
(一)利用闲置资源布局老年食堂。各镇街在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食堂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通过调剂、出租、转让使用等方式将国有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社会力量盘活空置公租房建设老年食堂,降低物业成本。鼓励有条件的村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民房等存量资源开办村老年食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二)因地制宜探索老年食堂发展模式。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各镇街积极构建多元化老年食堂运营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增设老年食堂,就近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鼓励“餐饮企业+”“物业公司+”,发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连锁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助餐服务。探索“单位+”,推动有条件的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补充支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各镇街)
(三)完善制度促进老年食堂规范发展。落实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规范等地方标准。统一老年食堂标识标牌,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鼓励老年食堂按照“八有”规范建设,即有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消毒柜、保鲜冰箱、留样冰箱、供暖降温设备、电子监控设备、消防器材、支付系统,打造建设规范、运行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老年食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增加其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四)积极打造老年助餐点。对于不具备制餐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或老年人活动场所,各镇街可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配餐,打造集中配送机制与服务网络。老年助餐点在提供堂食服务的同时,重点为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老年助餐点原则上应统一标识标牌、配备餐具、桌椅、消毒柜、留样柜、分餐车、保温设备等。(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
(五)探索多形式餐食配送服务机制。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连锁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冷链输送+社区配送站+流动餐车”的社区老年配送餐体系。培育志愿服务、专业跑腿等专兼职送餐服务队伍,支持村(居)委会组织资源和力量,重点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六)开展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三镇要在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开办农村老年食堂,支持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民房等存量资源用于老年助餐服务。探索结对搭伙、邻里互助、赶集开放等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七)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慈善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
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八)规范助餐服务供给。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老年食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督促指导老年食堂严格实行“六公示”制度。各镇街要引导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定期更新食谱,有条件的可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老年营养餐。(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九)积极发展数字助餐。用好“渝悦养老”平台老年助餐服务模块,促进助餐服务资源整合与共享,丰富老年人社区居家用餐选择。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各类网络餐饮平台APP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鼓励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探索社保卡、“一卡通”助餐消费,实现养老助餐支付方式多元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各镇街)
(十)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打造“义渡食光”品牌,统一设计品牌Logo、标识标牌,指导完善各类制度。鼓励老年食堂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廉价、诚信可靠的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
五、加大老年助餐服务支撑
(十一)加大运营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机制。根据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等,引导优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市级示范老年食堂评比。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积极调动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使用集体资金支持老年食堂运营发展,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十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年龄阶段、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优惠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老年助餐服务监管
(十三)强化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要加强老年食堂(助餐点)日常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机构及时进行整改。抓好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防范消除风险隐患,严守安全底线。对不落实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及老年人反映问题突出的助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老年食堂或供配餐资格。(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镇街)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老年食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积极运用“餐饮安全在线”进行数字化食品安全管理。老年助餐点应当选择有资质的供餐单位并与其签订供餐合同,指定专人负责餐食接收,按照规定做好食品留样,严把质量关。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十五)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本辖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名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七、强化老年助餐服务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部署。各镇街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资源统筹、组织实施,对照三年目标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抓好辖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大日常督促指导,规范老年食堂运营,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强化部门协同。区民政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商、政策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区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批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中确定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平衡,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区住房城乡建委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要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区商务委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税务部门要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领域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区消防救援局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十八)做好宣传督促。区民政局、各镇街要加大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报道养老助餐服务工作进展、成功做法、典型经验、社会效益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避免资源浪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附件:各镇街老年食堂(助餐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镇街老年食堂(助餐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名称 |
2024年建设任务(个) |
2025年建设任务(个) |
2026年建设任务(个) |
备注 |
1 |
新山村 |
2 |
2 |
2 |
|
2 |
春晖路 |
3 |
4 |
3 |
|
3 |
九宫庙 |
2 |
2 |
1 |
|
4 |
跃进村 |
2 |
2 |
2 |
|
5 |
茄子溪 |
2 |
2 |
2 |
|
6 |
八桥镇 |
3 |
4 |
4 |
村老年食堂根据需求建设 |
7 |
建胜镇 |
2 |
2 |
1 |
村老年食堂根据需求建设 |
8 |
跳磴镇 |
2 |
2 |
1 |
村老年食堂根据需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