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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50427788XB/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索引号 ] 1150010450427788XB/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大渡口区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渡口区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各有关科室、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动,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了《大渡口区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38




大渡口区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资监管,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稳产保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保持对危害农资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农业科、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分别负责农药及肥料、饲料及其添加剂、兽药、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中的相关工作任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负责专项治理行动中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互联网领域:点打击利用互联网无证经营农药兽药、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兽药、虚假宣传、违法销售假劣农资等行为。

2.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在监督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3.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区、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4.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社: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依法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假劣兽药违法案件。

(二)重点品种

1.种子:重点查处农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4.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3类春耕春播急需必备物资,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责任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生产、流通各领域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3类春耕春播急需必备农资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效率,及时公布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全年开展监督抽查品种不少于20个样品。(责任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部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三)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将农资打假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责任部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提升农资规范诚信经营。全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责任部门:区农业科)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召开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部署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

(二)35月,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3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912月,组织开展秋冬种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五)10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总结考评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农资打假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经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执法办案、宣传教育、监督抽查、联合执法、信用监管、信息报送等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内容纳入对打击侵犯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落实打假和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我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指标。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落实专人负责农资打假统计与报送工作,认真核查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逻辑性,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的相关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司法典型案例、大案要案等信息要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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