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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日期: 2024-06-11

大渡口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自然概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水安全保障现状及形势

第一节水安全现状

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第四节目标任务

第四章消隐患防洪水,保障大渡口江河安澜

第一节加快长江干支流防洪治理

第二节加强区内河流综合治理

第三节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

第四节提高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第五节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

第六节提升水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抓节水保供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一节明确区内河流水量分配

第二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第三节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第四节健全节水机制

第五节加强水厂扩建建设

第六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六章重保护强修复,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第一节深化实化河长制工作

第二节加强岸线空间管控

第三节加强水利空间规划

第四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第五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第六节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七章严管理,增能力,强监管

第一节依法治水管水,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第二节严控水资源管理,科学利用水资源

第三节深化“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第四节强化河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第五节创新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能力

第六节加强水土监管,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节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

第八章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

第一节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

第二节推动人才评价改革

第三节改进激励机制

第四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五节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第二节完整落实部门责任

第三节科学监测评估规划目标

第四节完善考核机制

第五节创新科技支撑

第六节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第七节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体系



水安全是水旱灾害总体可控,城乡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基本健康,水环境状况达到优良,涉水重大安全风险挑战可有效应对,其他重要涉水事务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解决新老水问题、保障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三五”时期,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中央治水思路,认真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全面推进河长制等重大改革,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河湖等涉水事务监管全面加强,水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增强,水利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区人民因水而生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重庆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阶段。对于大渡口区而言,围绕区委提出的突出率先建成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切实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战略支点作用、推动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三大目标,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中央治水思路,落实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系统解决水安全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抓紧解决各种新老水问题,全面提升全区水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防洪保安全、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规(2019)849号)编制工作要求,积极对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审议稿)》,服务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在充分听取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全面总结分析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适度超前,可以持续”要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大渡口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自然概况

大渡口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在东经106°23'-106°31'、北纬29°20'-29°30'之间,濒临长江,全域位于两山(中梁山、铜锣山)两江(长江、嘉陵江)之间、外环高速以内,东南与巴南区花溪镇、鱼洞街道以及江津区珞璜镇隔江相望,东北、西南与九龙坡区九龙、中梁山、铜罐驿、陶家、石板、华岩镇毗邻。南北长17.25公里,东西宽13.75公里,幅员面积102.83平方公里。

                                                                              

图1.1-1 大渡口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重庆市大渡口区辖5个街道、3个镇:新山村街道、跃进村街道、九宫庙街道、茄子溪街道、春晖路街道、八桥镇、建胜镇、跳磴镇。区政府驻新山村街道文体路126号。

                                                              

图1.1-2 大渡口区行政区划图

大渡口地处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无霜期长,云雾多,日照少。春季气温回暖早,冷空气活动频繁;夏季气候炎热,降雨集中,光照充足,伏旱频繁;秋季降温快,多绵阴雨;冬季气候温暖,云雾多,湿度大。历年平均气温为18.7℃,冬季最低气温平均在6~8℃,夏季平均气温在27~29℃,常年日照总时数1000~1200小时,冬暖夏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

根据临近的沙坪坝气象站资料,平均年降水量为1088.8mm,最大为1518.7mm(1916年),最小为644.3mm(1939年),降水主要集中在4~10月,此期的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5%左右。大渡口区地处四川盆地中心地带,又紧邻长江,因此常年湿度较大,月平均相对湿度为72~84%,常出现降水量大大超过当地的蒸发量。

区境内河流均为山区性小溪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流域洪水由暴雨形成,洪水发生时间与暴雨一致。每年4月上旬开始进入汛期,5~9月为本流域大暴雨多发季节,特大暴雨洪水常发生在此时期,而8月本流域常发生伏旱,若遇暴雨也有较大洪水发生。10月以后,副高南移,流域内降水较多,但雨强较小,一般不会形成大洪水。

大渡口区境内水系发育,境内河流纵横,呈枝状分布,均属长江水系。大渡口区自西向东三面环江,其中:长江为大渡口区境内最大河流,自吴家沱入境,流向东北,蜿蜒东流,依次流经猫儿峡、小南海、后于钓鱼咀处折而向北,再经大沙坝、中坝后于西流沱处折而向东,于李家沱长江大桥处出境,区境段长约28.734km;集雨面积在50~1000km2的河流有跳磴河;集雨面积在50km2以下的河流有伏牛溪、双石河、响水沟(双石河右岸支沟)、李家湾河、陈家湾河5条河流。

专栏1大渡口区主要河流特征表

行政区划

序号

河流名称

流域面积

河长

比降

境内河流长度(km)

河流名称

一级支流

二级支流

(km2

(km)

(‰)

大渡口区

1

长江

1786723.00

6296.00

/

28.734

2

伏牛溪

16.30

8.692

11.30

8.692

3

跳磴河

干流

69.50

26.000

6.40

10.832

4

双石河

干流

12.06

7.60

19.60

2.541

5

双石河支沟(响水沟)

4.72

4.510

51.40

0.198

6

陈家湾河

4.85

2.290

26.74

2.290

7

李家湾河

6.38

4.552

23.56

4.552


根据《重庆市水资源公报2020》,大渡口区水资源总量0.5338亿m3,大渡口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0275亿m3,大渡口区多年平均年径流量0.4096亿m3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水功能区划报告》(重庆交通大学,2011年10月),伏牛溪区域内划分为1个开发利用区,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跳磴河划分为2个一级功能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

根据《大渡口区2019年“一江两河四库”水质监测数据》,大渡口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为优(Ⅲ类)(长江丰收坝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比例为100%,且大渡口区只有1个市控断面,即为长江丰收坝断面。

根据《2021年3月大渡口区次级河流监测数据统计》,大渡口区次级河流监测断面共14个,其中水质类别满足Ⅲ类的断面有1个,水质类别满足Ⅳ类的断面有4个,水质类别满足Ⅴ类的断面有9个。

根据《大渡口区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成果》,区级取水口有4个,市级取水口有1个,区内无其他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第二节   社会经济概况

大渡口区获得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市级文明城区、市级卫生城区、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区、市级山水园林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区)等荣誉称号。

2020年底,年末全区户籍人口27.86万人,比上年增加2978人,其中:男性13.61万人,女性14.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311人,出生率为8.3‰;死亡人口3226人,死亡率为1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8‰。全年迁入人口11855人,迁出人口7479人。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266.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亿元,增长3.2%;占GDP比重为0.4%,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115.22亿元,增长5.2%;占GDP比重为43.2%,提高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50.14亿元,增长1.2%;占GDP比重为56.4%,下降0.3个百分点。

20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525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农业产值10070万元,增长2.5%;林业产值3219万元,增长5.2%;牧业产值725万元,增长211.2%;渔业产值393万元,同比下降6.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119万元,增长0.4%。

2020年全区工业增加值67.18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1.9%,出口交货值增长53.6%,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0%,营业成本增长4.5%。

2020年全区接待国内旅游人数306.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5.3%。年末全区共有旅游景区4个,其中3A及以上景区2个。

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大渡口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到二〇三五年全区与全国、全市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南部人文之城核心区全面建成,“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届时,大渡口综合实力、科技能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现代化产业体系;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平安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融入全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内畅外联交通网络更加发达;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科技强区、质量强区、文化强区、教育强区、人才强区、体育强区和健康大渡口基本建成,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到那时,一个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强的现代化新城基本建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中呈现新的面貌、展现更大作为。

“十四五”发展目标。立足南部人文之城发展定位,全面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试点任务,加快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南部人文之城核心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初步建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努力在南部人文之城建设中取得新突破,在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在“三个作用”发挥中作出新贡献,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四大支柱产业”占经济总量比重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制造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5%以上。

——高品质生活再上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分配结构明显改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多层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精准扶贫帮困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城市初步建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6%。

——南部人文之城核心区建设开创新局面。钓鱼嘴音乐半岛成为重庆重要地理标志,重庆(国际)小球赛事中心初步建成。以滨江片区为重点的文化艺术展示带初具规模和影响力,“人文渡口、乐亮江湾”成为响亮文化品牌,长江文化艺术湾区成为展现重庆国际化大都市形象的新名片。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充分利用,城市人文内涵更加丰富,大渡口历史底蕴和文化魅力充分彰显。到202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

——城乡发展呈现新格局。“北优、南拓”城市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东联、西畅”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轻轨2号线沿线商业商务功能集聚成型,滨江沿线文化功能初步彰显。“四大重点板块”产业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产城融合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步伐,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到 2025 年,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公里/平方公里。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综合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达到全市一流水平,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开放平台更加壮大,开放通道更加畅通便捷,开放合作更有成效,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引进来、走出去”能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0亿元以上。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空间进一步得到保护,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20天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16.1平方米以上。

——社会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体旅发展深度融合,“上善之地、大德之城”的城市精神更加彰显。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章水安全保障现状及形势

第一节水安全现状

“十三五”以来,大渡口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水利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

大渡口区水利服务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助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成效显著。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如期完成,节水型社会发展势头明显,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

城镇供水现状大渡口区供水为丰收坝水厂集中式供水(自来水),丰收坝水厂以长江为唯一水源(市级取水口),且为大渡口地区唯一的市政水厂,丰收坝水厂现状规模30万m3/d,供区范围为大渡口区,九龙园C区,白市驿片区,二郎高新园区,中梁山片区,供区总人口约50万人;管网漏损率已经控制在10%以内;城镇规划区供水普及率为100%。

同时根据《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重庆市规划的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征渠引水工程均不涉及大渡口区。

农村供水现状大渡口区农村已全部由自来水管网延伸覆盖,即大渡口区农村自来水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均达到100%,其水质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共有4个取水口(区级取水口)。近几年以来,区内供水企业未发生过供水安全事故,同时在2019年一、二季度卫生部门的监督抽检中,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84.6%,三项指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同时近年来,大渡口区一直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民生服务满意度的一项重要考核项目,主要考察农村饮水供水覆盖程度和农村水质安全。2018年第1至4季度,大渡口区农村饮水安全民生服务满意度平均得分分别为92.06,91.06,96.08,96.06分,其中第4季度得分比平均得分高6.21分,在考核的10个农村中指标排名第一。2019年上半年,大渡口区农村饮水安全民生服务满意度得分98.15分,比考核指标高出7.68分,在调查的12个农村指标中排名第一。

防洪现状。大渡口区已建堤防长度17.79km,其中双石河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堤防长度3.08km、堤防等级1级,双石河河道整治二期工程堤防长度1.1km、堤防等级1级,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堤防长度6.91km、堤防等级2级。

大渡口区已无水库工程,原水库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降等报废工作的通知》(渝水办〔2020〕10号)精神,均已降等为山坪塘,并上报市局备案销号。

大渡口区无在建的综合整治工程(包含河道、管网、生态等工程),无山洪灾害危险区,无市级防洪风险点,但区内4个防洪薄弱点,其中义渡古镇、白沙沱街道位于长江岸线,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但义渡古镇、白沙沱街道部分建筑均在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跳磴场镇、伏牛溪鳌山村位于区级河流跳磴河、伏牛溪上,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但部分建筑均在10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

农业水利现状。大渡口区已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为:新建山坪塘9口,总蓄水量10.4万m3;升级改造2口山坪塘,总蓄水量10.2万m3;整治排洪沟7条,长5.85km,改造泵站1处,新建灌溉管道3.46km;修建人行便道3000m;修建道路700m,生产作业道路3000m,生产用田间灌溉水池2个及水系配套,项目总投资为1404.85万元。

水资源现状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在GDP稳定增长的态势下,用水总量由2016年的0.7174亿m3下降到0.7066亿m3,万元GDP用水量由2016年的41m3/万元下降到28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由2016年的71m3/万元下降到54m3/万元,配合市局完成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

水生态环境现状实现“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全覆盖,深入推进河长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编制《长江大渡口段、伏牛溪、跳磴河、双石河、李家湾河“一河一策”方案》(渡河长办〔2018〕19号),按照一河一策内容,区河长办下达跳磴河、双石河、李家湾、伏牛溪、大渡口段长江岸线的年度“一河一策”任务。

完成区内流域面积30km2以上河流河道划界复核工作,为河库日常管护和“清四乱”提供有力支撑。

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十三五”期间累计拆除河道“乱建”约1500m2,清理“乱堆”100余吨。

完成长江岸线砂石加工厂及堆场专项整治。2018年,取缔辖区长江岸线8处砂石加工厂及砂石堆场,共清运砂石约240余万吨,恢复河道岸线约1500m,复绿面积近80余亩。

对伏牛溪、跳磴河、双石河、李家湾、大渡口段长江岸线进行了入河口排查,完成排污口监测、溯源、分类命名并编码,树立排污口标志牌,印发实施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排污口整治工作移交至生态环境局。

“十三五”期间,大渡口区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共51个(2016年8个、2017年8个、2018年17个、2019年18个),其中水质类别满足Ⅱ类的断面有4个(占比7.8%),满足Ⅳ类的断面有19个(占比37.3%),满足Ⅴ类的断面有28个(占比54.9%)。

水土保持现状根据《2020年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渡口区水土流失面积29.24km2,占幅员面积的28.39%。其中轻度侵蚀18.74km2,占流失面积的64.09%;中度侵蚀6.79km2,占流失面积的23.22%;强烈侵蚀3.65km2,占流失面积的12.48%;极强烈侵蚀0.06km2,占流失面积的0.21%。大渡口区不属于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无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无国家级重点监督区以及无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同时根据《大渡口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报告》(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8月),大渡口区共划分了1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3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依法治水、严格管理严格遵守《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栏2“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

指标属性

1

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

万m3

-

-

-

预期性

2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5

100

100

预期性

3

用水总量

亿m3

0.7174

1.5

0.7066

约束性

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

35

38.25

约束性

5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21

20.74

约束性

6

灌溉水利用系数

-

-

-

预期性

7

5级以上堤防达标率

%

-

75

80

预期性

8

重要江河“河长制”覆盖率

%

-

100

100

预期性

说明:1. 大渡口区供水为丰收坝水厂集中式供水(自来水),无农村饮水工程。

2.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大渡口区不考核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决策,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持续推进,新发展格局带来新需求新市场,重庆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彰显。大渡口在“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中,成为南部人文之城核心区域,长江文化艺术湾区启动建设,钓鱼嘴音乐半岛、重庆(国际)小球赛事中心等重大项目陆续落地,建桥园区和跳磴全域纳入高新区拓展园,伏牛溪危化品基地确定搬迁,大渡口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区域价值大幅提升,发展潜能全面释放,为我们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开启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十四五”时期,水利行业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范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水利承担更大的历史使命。

“十四五“时期,水利行业要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水利行业强监管方面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找准突出短板弱项,适应水安全保障新要求,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发展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提供可靠的水资源安全保障。

农村供水未直接到户。大渡口区供水企业只负责供水到村(社),未全部供水直接到户,致使末端管网管理维护不够及时到位,也导致未供水入户的水价偏高,同时小南海水泥厂供水的农村区域,持续保障供水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

水旱减灾体系不完善,洪水风险依然存在。随着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数量、经济体量、城镇规模不断增加,同等量级洪水造成的洪灾损失将日趋严重。大渡口区位于长江北岸,虽然近年来都未发生较大洪灾,但有长江淹没型洪灾和中小河流暴雨型洪灾的潜在威胁,特别是汛期一遇暴雨可能出现山洪暴发,并可能伴随山地灾害,给城乡人民生命财产构成极大的威胁。

大渡口区现状整体防洪能力较强,无市级防洪薄弱点,但仍有4个防洪薄弱点,是防洪减灾中的薄弱环节。从防洪工程看,有2个防洪薄弱点位于区级河流上,2个防洪薄弱点位于长江沿岸。从防洪非工程措施看,防汛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不足,防汛抗旱网格化责任体系尚不健全,洪水风险管理等机制仍需完善。面对防洪体系存在的问题,需要着力加快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提升洪水防御能力,防范化解水灾害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节水工作基础薄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了《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十四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重庆市则发布了《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使得节约用水工作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但目前全区节水工作基础薄弱,系统性不足、政策约束不力、投入机制不活、技术能力不强、精准施策不够、公众认同和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长期并存,与“节水优先”的标准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需通过大力实施“节水优先”战略,遏制不合理需求,从总量上减少水资源消耗,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减少废污水排放,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水问题,保障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雨污管网建设滞后。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国家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提出新要求,如长江水资源应该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同时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并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

然而大渡口区内长江目前虽然不存在水环境问题,但是大渡口区内长江的一级支流跳磴河、伏牛溪水质均为Ⅴ类水平,水环境有待改善,对长江生态环境存在一定的威胁,其主要原因为大渡口区污水厂及污水管网排污能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跳磴河、伏牛溪沿线污水管网建设滞后。

因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必须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新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存在一些不合规水土保持项目。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加密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及5公顷以下新增图斑清单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0〕7号),大渡口区存在一些“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未验先投”等违法和不合规项目。

管理制度待加强完善。大渡口区水利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且由于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不强,水土保持方面存在一些“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未验先投”等违法和不合规项目。农村饮水中由村到户的供水管网管理不到位,维修养护不够及时,不但影响供水水压,而且增加跑漏分摊、抬高水价。八桥、四民、南海、山溪、沙沱等村都出现过因管网破损维修不及时摊高水价的情况,个别村甚至出现过管道破损后无人知晓。同时需严格执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度汛措施,同时对河道采砂进行规范管理。

“十四五”时期全区水安全保障工作处于挖潜力、补短板、强服务、激活力、重民生、提质量、建水网的关键阶段,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水安全风险和挑战,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加快水利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管理,建立比较成熟的水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治理能力,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统筹好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筑牢水安全保障底线;加快推进水源、防洪、水生态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进水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区“新老水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建设节水型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坚持人水和谐、系统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系统谋划水旱灾害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维护河湖水系健康,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坚持两手发力、改革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格局。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管水、协同治理。构建完备的水治理体系,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水安全风险防范的能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水行政部门职能,提高水利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节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大渡口辖区范围,面积为102.83km2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

第四节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水生态为基础,水安全监管为重点,统筹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功能为一体,加快形成“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大渡口区水安全“网络”,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到202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显著增强,涉水事务监管体系明显提升,基本构建起“节水优先、优化配置”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体系、“功能完备、调度科学”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制度健全、运行高效”的涉水事务监管体系。

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大渡口水网,基本实现大渡口水利现代化。

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近期规划目标是以解决防洪薄弱点为重点,加快防洪工程措施建设,结合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初步形成区域防洪减灾体系;远期对相应的后续建成区域进行达标防护,以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抗御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和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使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努力消除现状防洪薄弱点,5级及以上江河堤防护岸在现行标准条件下达标率达88%。

提高城镇供水保障能力。至2025年基本建成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供水保障能力,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系数达到1.2以上(该系数是指通过利用互联互通、调节池、加压站等储水设施在应急状态下供水的保障能力,1.2即应急供水能力为正常供水的20%);水质综合合格率超过国家标准要求,不低于98%;城市水厂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供水持续稳定,服务方便快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成为供水系统有效补充,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丰收坝水厂“十四五”扩建30万m3/d,总供水规模达到60万m3/d,其中向大渡口区供水16.9万m3/d,剩余水量向沙坪坝、九龙坡区转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解决农村饮水末端管网管理难问题。至2025年,各镇、村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排查,限时整改完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积极协调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规划中需要保存的农村区域,比照城市供水方式,实行一户一表直供到户,并按标准直接向农户收缴水费,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注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形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涵养水生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8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5%、5%。

幸福河湖建设初见成效。有序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长期战略目标,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规划指标体系,以区内排污一体化设备及排污管网建设为重点,力争大渡口区“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其中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达到0%;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基本实现。河长制法治化、长效化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智慧水利初步实现,构建“智慧河长”平台,实现智慧化、联动化管理,提升河流智能化管理水平,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专栏3“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完成

2025年规划指标

指标属性

1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

亿m3

1.5

0.7066

0.87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35

38.25

5

约束性

3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21

20.74

5

约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预期性

5

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

万m3

-

-

-

预期性

6

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

%

75

80

88

预期性

7

水土保持率

-

-

72

预期性

注: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采用可比价计算。

2.大渡口区供水为丰收坝水厂集中式供水(自来水),无农村饮水工程。

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大渡口区不考核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四章消隐患防洪水,保障大渡口江河安澜

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加快建设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城乡防洪标准,着力解决城乡防洪薄弱环节,提升洪水防御能力,护佑江河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加快长江干支流防洪治理

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水安全规划》,重庆市水利局将在“十四五”期间开展《重庆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三期)》的前期研究工作,因此“十四五”期间,大渡口区的主要任务为配合市局完成《重庆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前期研究工作。

第二节加强区内河流综合治理

坚持河道治理与地域传统文化和风土人情相结合,遵循河流自然形态,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维护河道生态平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坚持生态治理理念,对防洪不达标的城镇及人口聚集重点区,实施系统综合治理。

“十四五”期间,编制《重庆市大渡口“十四五”防洪规划报告(2020-2025年)》,提出防洪工程措施保护重点以及非工程措施,初步形成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同时实施跳磴河、伏牛溪河道治理,综合治理河长分别为6.94km、4.55km,项目名称分别为《大渡口区跳磴河上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大渡口区伏牛溪半岛逸景段污水管网工程(伏牛溪地产段河道整治项目)》。

第三节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

要统筹城市建设与防洪能力提升工作,严格落实防洪能力提升管控要求,强化城市建成区防洪保障,优化调整城乡防洪标准,着力提升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防洪能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整治。

“十四五”期间,针对区级河流上的2个防洪薄弱点进行治理,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中跳磴河跳磴镇场镇防洪薄弱点包含在跳磴河河道治理工程中,伏牛溪鳌山村防洪薄弱点在旧城改造项目中进行整治。

针对长江岸线的两个防洪薄弱点,严格遵守《马桑溪渡口古镇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白沙沱社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规章制度,完全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方针。

第四节提高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以推进水文现代化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水文监测、预警预报等设施建设,注重设施日常维修养护。以基础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自动化、信息处理智能化、运行管理高效化为目标,优化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和功能,实施水文监测要素自动化升级改造,加强河流水生态流量监测,完善水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十四五”期间,建设水文监测站点1处,站名长江马桑溪站,水文监测要素为雨量、水位、水温、流速,站点监测采用水位测井,站点位于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义渡路、长江左岸,东经106°29′29″,北纬29°27′25″,高程176m,河段基本顺直,下游200m有马桑溪大桥,上游侧有古义渡口,河床由沙砾石组成,50年一遇洪水水位195.20m(85基准)。

第五节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引发极端天气影响和防洪形势变化,科学提高洪水防御标准,增强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害。持续推进重要江河(水库)预警断面洪水预报及调度方案、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超标准洪水监测预警方案、旱情应对等各类预案方案等编制工作。开展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实行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构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配合市局开展重庆市暴雨洪水手册修编,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旱灾害)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新机制,加强专业型、专用型水旱防灾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水旱防灾物资保障能力。

“十四五”期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2号)、《重庆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完成大渡口区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第六节提升水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采用先进的测报手段,准确可靠的收集水、雨情站点的水、雨情信息,结合天气预报合理科学的开展水情预报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防洪调度指挥,是有效减少洪灾损失,提升水安全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非工程措施,可从建设防洪指挥系统方面进行提升。

(1)测报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专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大渡口区的山洪预防现状,建立大渡口区内的水雨情测报站点。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尽量采用同其他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的方式,达到防汛抗旱、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2)防洪指挥系统建设

结合大渡口区防洪现状和实际情况,以经济、实用为出发点,建立防洪指挥系统,为防洪减灾提供决策支持,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系统集成大渡口区内的山坪塘、重要河流的水位雨量站点信息,城区防洪控制断面水位信息,以及长江控制断面以上的水文、雨量站点信息;具备数据查询、数据超限告警及设备、网络故障告警功能;具备交互式洪水预报和发布预报信息功能;以及数据库管理、水情数据分析、数据输出和图片的截取等功能。

(3)防汛通信网络系统

通讯是防洪抢险的生命线,洪水信息能否及时准确传送关系到防洪抢险工作的成败,要建立健全和完善防汛通讯网络,各遥测站与中心接收站之间,中心站与上一级防汛指挥中心之间,以及市防汛指挥中心与各防洪抢险之间都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除充分利用邮电部门的有线通讯外,还应建立独立的防汛无线通讯网络,配备先进的通信设备,必要时需配置防汛专用卫星电话。

汛期,区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室电话畅通。汛前要对大渡口区内各居民区街道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进行更新,具体落实到每个街道负责人。在防汛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机,实施防汛监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老百姓容易看到又不容易发生水毁的地方建立LED显示屏,在发生洪水的情况下随时显示洪水灾情情况和转移路线信息。对于需要面向公众发布的防汛短信息、人员撤离的信息等,需要在每年汛前,防汛主管部门要与特定通讯部门(或移动公司等)签订协议,在发生大洪水时需要通过这些部门协助完成防汛信息的发送工作,发布及时、真实的水雨情信息,在避免百姓的恐慌心理和灾前发布撤离信息有着重要的作用。必要是可调动电视台、广播、报刊等方式发布相关洪水信息和防汛抗旱救灾措施等。

专栏4大渡口区“十四五”防洪减灾工程任务

——配合市局完成《重庆市长江干流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前期研究工作。

——加快实施大渡口区跳磴河上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包含跳磴河防洪薄弱点治理)。

——加快实施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加快实施大渡口区伏牛溪半岛逸景段污水管网工程(伏牛溪地产段河道整治项目)。

——开展伏牛溪鳌山村河道整治。

——新建长江马桑溪水文站1处。

——开展大渡口区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第五章抓节水保供水,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坚持节水优先、优化配置,按照“补短板、强骨干”的思路,抓紧推进丰收坝水厂“十四五”扩建工程,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第一节明确区内河流水量分配

基于大渡口区各水资源分区的经济社会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预测结果,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流域水资源总体配置方案,以该配置方案为基础,建立健全大渡口区水量分配体系,明晰大渡口区各流域水量份额,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第二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至2025年,规划改进大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非常规水管网建设(建桥A、B、C区、大九污水处理厂周边)7.1km;重点建设工业园区再生水给水管网;选择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相对较低的企业作为工业节水重点建设企业及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帮扶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企业节水模式,并指导更多工业企业节水自查和整改;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重点用水行业和规模化以上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不少于3个。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3%,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规模以上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5%。

第三节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至2025年,完成独立运行的中水回用试点单位(24个小区)项目、屋顶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进一步全面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和产品,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普及工作;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对政府机关、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开展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DMA)。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率达到90%;建设节水居民小区7个,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设为节水型单位,其他节水型公共结构(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创建11个。

第四节健全节水机制

完善节水监管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完善节水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产品水效“领跑者”企业评选。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强化节水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围绕节水减排目标,开展规划节水减排量分析,明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重点领域建设的发展方向,制定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的框架体系及重点工程建设和能力工程建设的实施计划。

第五节加强水厂扩建建设

根据《重庆市“十四五”水安全规划》,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长征渠引水工程均不涉及大渡口区,同时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调整分区规划》,大渡口区属于中部片区,中部片区形成嘉陵江、长江双水源的水源格局,以丰收坝水厂为骨干水厂,井口、和尚山水厂为辅的供水格局。

根据《大渡口区“十四五”供水专项规划》,“十四五”期间,大渡口区主要任务为完成丰收坝水厂“十四五”扩建工程及其输配水管网,丰收坝水厂扩建规模为30万m3/d。

第六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大渡口区农村饮水已全部由自来水管网延伸覆盖,但依然存在部分农村地区供水管网供水到村(社)不到户,该部分入户水价较高、小南海水泥厂供水的农村区域持续保障供水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少数村民饮水安全意识不够的问题,“十四五”期间,大渡口区需完成以下任务:

(一)继续深化供水体制改革,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进一步理顺政府、供水企业和村民的责任关系,改革和完善农村供水机制。一要协调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妥善解决小南海水泥厂供水区域的后续供水问题。二要积极助推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小南海给水所的供水接管工作。积极为小南海给水所和小南海水泥厂退出农村供水创造条件,推动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我区农村供水的全网覆盖,形成一个企业供水、一个网覆盖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

(二)理顺管理关系,健全农村供水管网管理维护机制

在过渡期存在末端管网维护缺位的村社,由村里负责落实专人,承担农村供水管网末端维护管理责任。采取财政适当补助加村级自筹的方式,解决维护和管理资金问题。对末端管网整体老化、跑漏明显的,落实专项支持资金,及时改造。加快推进和完成金敖、鳌山、石盘、沙沱、南海等村的末端管网改造工程。

(三)标本兼治,解决农村供水水价过高的问题

积极协调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规划中需要保存的农村区域,比照城市供水方式,实行一户一表直供到户,并按标准直接向农户收缴水费,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对纳入征地拆迁规划的农村区域,进行分村测算后,拆迁前可考虑由财政补差,每年定额补助拨付到村社,村社不再对农户用水进行末端成本核算和分摊。

(四)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饮水安全意识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老百姓安全饮水意识,引导村民使用自来水,提高自来水使用率。

专栏5大渡口区“十四五”城乡节水、供水工程

——完成丰收坝水厂“十四五”扩建工程及其输配水管网。

——非常规水管网建设(建桥A、B、C区、大九污水处理厂周边)7.1km。

——中水回用试点单位(24个小区)项目、屋顶雨水收集系统建设。

——重点用水行业和规模化以上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不少于3个、建设节水居民小区7个、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设为节水型单位,其他节水型公共结构(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创建11个。


第六章重保护强修复,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按照“重保护、强修复、优环境”的思路,以保护三峡水库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推进美丽河湖、健康河湖建设,加快实施跳磴河上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逐步退还被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

第一节深化实化河长制工作

全面强化“一河一长”。认真贯彻《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建立和完善河长制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强化巡(护)河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监督员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出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

智能化推行“一河一档”。建设全区统一的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建好用好“智慧河长”,推进“智慧河长”项目建设,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提升河流管理保护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精准实施“一河一策”。科学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通过持续发布区级总河长令等方式推动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深化跨区县河流联防联控。认真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积极支持推进跨区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通过对上一阶段“一河一策”成果进行回顾性评价,进一步开展河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基本情况调查,摸清河库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河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

“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河(含双石河及其支流)、伏牛溪、李家湾河一河一策(2021年-2025年)》,提出2021年-2025年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

第二节加强岸线空间管控

加强岸线空间管控,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岸线功能分区,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的重要任务,也是依法开展河道岸线管理的重要依据 ,属于水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均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对大渡口行政区划范围内河流及水库进行“两线四区”的划定,确定“四大管控指标”,包括岸线临水边界线、外缘边界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自然岸线保有率、岸线利用率、岸线保护率、河湖水域空间保有率。

第三节加强水利空间规划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意见》强调,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支撑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水利领域的专项规划,是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规划,是涉水生态空间及红线管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的依据。

“十四五”期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规计〔2019〕219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完成大渡口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第四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加密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及5公顷以下新增图斑清单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0〕7号),大渡口区存在一些“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未验先投”等违法和不合规项目。

“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2019~2020年水土保持新增图斑复核》,重点核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和“未验先投”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项目进行核查和治理,同时根据《水土保持区域化监管发现违法和不合规项目处理参考意见》,对相关违法和不合规项目提出处理方式及建议。

目前重庆市轨道交通18线上跨伏牛溪桥梁项目在伏牛溪存在滨河施工区,因此“十四五”期间,需加强该区域的水土流失管控及水土流失保护,同时监督伏牛溪桥梁规范施工,施工完毕后,清退施工临时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同时对河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施工恢复后,无岸线侵占,河道能安全行洪。

第五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大渡口区境内现共建有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和大九污水处理厂2座集中污水处理厂,其中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服务于葛老溪流域片区、重钢流域片区与茄子溪流域片区,尾水直接排入长江;大九污水处理厂(中梁山污水处理厂)服务于跳磴流域片区,尾水排入跳磴河,流经约7km汇入长江。而大渡口的伏牛溪流域片区尚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状企业污废水均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伏牛溪或长江,而在下游却分布有大江水厂、鱼洞水厂、南城水厂和黄桷坪水厂等众多具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随着大渡口区城镇化的推进,境内的污水量将进一步增大,污水排放给下游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带来环境风险和安全压力。

目前大九污水处理厂目前已经满负荷运转,无法完全接纳上游九龙坡接入管网的污水,跳磴河跳磴镇下半段老街涉及居民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伏牛溪上游口袋段山坪塘段、建胜镇竹园小区片区雨污管网建设滞后。

根据《大渡口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0-2035)》,至2025年,大渡口区非常规利用水的规划情况如下:规划改进大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非常规水管网建设(建桥A、B、C区、大九污水处理厂周边)7.1km;独立运行的中水回用试点单位(24个小区)项目、屋顶雨水收集系统建设。

同时大渡口区“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大渡口区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伏牛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第六节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装备为支撑,着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乡村建设更美丽更宜居,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入新阶段。

大渡口区“十四五”期间,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使大渡口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专栏6大渡口区“十四五”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2019~2020年水土保持新增图斑复核工作。

——加快实施大渡口区跳磴河上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包含跳磴河防洪薄弱点治理)。

——加快实施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加快实施大渡口区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三、四期)。

——规划改进大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非常规水管网建设(建桥A、B、C区、大九污水处理厂周边)7.1km。

——独立运行的中水回用试点单位(24个小区)项目、屋顶雨水收集系统建设。

——加快实施伏牛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第七章严管理,增能力,强监管

按照“严管理、增能力、强监管”的思路,以“三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核心,针对涉水事务管理薄弱环节,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为手段,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依法治水管水,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水利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涉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队伍,逐步建立健全涉水法治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水土保持、涉河建设、河库空间、水文设施等领域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水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探索创新水行政执法机制体制,推进“互联网+水行政执法”建设。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水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调解,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积极支持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第二节严控水资源管理,科学利用水资源

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监管。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做好水质、水量监测,全面提升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着力维护河湖健康。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完善节约用水规划,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依法打击非法取水、超标准取水、破坏水环境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节深化“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强化下放和委托事项监管。按照“谁下放、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下放和委托事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培训和专项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承接的职权事项。进一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

第四节强化河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分区管控,科学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公布河道名录,建立河道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库。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控,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河湖水域岸线资源。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监管。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监管。加大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力度,规范清淤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和工程性采砂活动。

强化河道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河道管理设施设备建设,推进河道遥感、岸线视频监控预警和采砂现场智能监管等现代化监管方式,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多方式和多形式地开展河道监管巡查。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清江行动”。

加大处罚措施。要坚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对违法占用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违反相关法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查处涉河涉湖违法案件上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司法部门的坚决移交,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五节创新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能力

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立水利工程智慧监管平台,积极推广BIM等技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智慧管理,对项目设计、招标、监理、进度、施工、质量、资金、变更、合同、验收、运营等关键环节进行清单式管理、全流程监控。持续开展以水利安全文明工地建设为重要抓手,以施工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要依托,以争先创优,争创大禹奖等国家级奖项为主导目标,全面全方位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完善水利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及评价运用机制,创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式,确保工程质量“百年大计”。

切实落实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强化项目法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的落实。加大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检测机构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合理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监督工作及时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将存在问题及时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六节加强水土监管,保证安全生产

依法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规范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和指南,高效做好审批工作,对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天地一体化提供支撑。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开展验收报备工作。

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简单粗暴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惩治水土流失犯罪行为。对限制、干扰、阻碍水土保持执法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陡坡开垦、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要依法处罚,包括限期整改、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经济处罚等措施。

同时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水土保持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对水土保持审批、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缺位、越位、不到位的,应当采取一地一单、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节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

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是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先进管理体系建设,实现管理、生产、施工、运行全过程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全员、全过程管理。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依法实施水安全工程监管工作,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厘清与本级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单位的管理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按照全流程监管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制定监管手册,明确监管主体、内容、范围、措施、依据和程序,明晰处罚标准,规范监管行为。要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要严格绩效考核,按照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直管工程法人履行监管工作情况的考核权重。发生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


第八章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

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重创新、破瓶颈、激活力”的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增强水利发展后劲。

第一节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

发挥公共财政作用。争取政府支持,增加财政投入,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水利建设的一个重要的主题。抓政策水利,一方面要做好规划,选准项目,积极争资立项,争取国家、市级财政对我区水利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拿出钱来积极搞水利建设。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基础作用,增加财政投入规模的同时,要用足用好各种政策,建立稳定的水利收费机制。要加大征收力度,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各项水费,要足额征收到位。

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市场法则配置水利资源,寻求水利资金,加快水利工程的建设,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委托经营、股份制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开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市场,力争做到以水养水、以工程养工程,促进经营水利和民营水利的发展。

创新项目投融资方式。统筹增量项目建设和存量资产盘活,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转入(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和PPP等方式推进水利领域项目建设运营。探索选择一批已建成水利工程,通过股权出让、委托经营、整合改制、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所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大型水利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使用专项债券,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对市及市以上投资出资人代表承担重大水利工程(含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任务负债考核,按照非经营性国有资本建设资金营运方式考核。

推进一体化建设运营。加快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推进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改造。鼓励并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加强水利资产的运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水经济,对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可采取配置经营性资源,或与经营性较强的自来水厂、旅游、康养等项目组合开发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加强水源建设同供水市场的衔接,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第二节推动人才评价改革

人才评价是选人、用人的基础,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克服官本位意识,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指标和参数体系,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制度。

我们要善于发现人才。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不是没有人才,问题是能不能很好地把他们组织和使用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他们的专长。”通过发现人才,进一步培养使用人才。本着不图实名,但求实用的原则,注重实效,因人因地制宜,合理培养和使用。党政人才注重“群众公认”,经营管理人才注重“市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同行公认”,技能人才注重“实际效益”。建立以业绩为重点,有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各类人才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三节改进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有效激励,不断增强各类人才的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他们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情感激励。激励机制应持续不断,鼓励多做贡献,再获奖励。逐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人才成长环境。

第四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措施。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政治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在业务工作中灵活运用,促使职工深刻认识到发展的重要性,提高每个职工出色做好本职工作、迎难而上、干事创业、发展经济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形成单位发展、个人发展与水利事业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制度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励职工学习提高和全面发展、促进单位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上新台阶的体制和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促发展。

三是强化组织措施。塑造团结协作、文明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以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有效组织带动和实现精细化发展,坚持和实行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成果质量,及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是强化人才措施。加强在职学位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和提倡职工学习提升,营造学习型单位,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流队伍。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较为齐全、基本满足咨询甲级人员要求的人才队伍。

五是强化基础措施。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满足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物质需求和保障。增强职工的归属感,维护职工权益,拓宽个人发展空间,激发单位发展的不竭主体动力。

第五节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全力驱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水资源、河湖岸线、水土保持等监管体制改革,统筹监管与执法的协作联动,实现水利监管执法常态化、规范化。

探索建立水利“一张图”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水工程、水生态空间管控。探索水利工程“一会制”验收新模式,开展主体竣工验收和征地移民等专项验收。

建立水利项目竞争性立项机制,积极探索水利发展资金集中统筹和竞标使用等机制,统筹各类资金,走项目规模化、集约化道路,充分发挥项目集聚效应、叠加效应。创新水库移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飞地经济”“物业经济”新模式,深化后扶产业项目形成资产“三权”改革,实现移民群众受益最大化。

推动水利工程管护和效益发挥机制改革,开展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试点。适时推进水利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做好水资源“费改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砂石资源费等征管改革。

探索水利工程保险机制,探索研究洪灾保险。深化农村供水保障体制改革,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建管体系。


第九章 保障措施

通过增强水安全保护意识,强化水安全管理,完善水安全工作机制,保障水安全工程投入,依靠科技创新、监督考核评估和公众积极参与等措施来保证水安全的实施,从而实现重庆市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一节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水安全实施相关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规程,统筹和协调解决水安全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全区各级政府水安全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对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水安全办公室在区农委,具体负责各项事务。

各镇街要把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创新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级逐岗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完整落实部门责任

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和指导,落实好国家有关部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支持水利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确保规划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重要改革顺利推进。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履职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抓实抓深抓细河长制,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动规划实施。强化年度计划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实施。

第三节科学监测评估规划目标

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创新监测方式,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仅作为审批、建设和财政资金补助的依据,不作为必须开工的约束性任务。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公开规划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节完善考核机制

高度重视水安全工程建设,将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把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镇街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际政绩考核内容,以考核为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推动水安全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镇街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加强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评估,确保“十四五”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本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纳入对相关部门、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确保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水安全工程建设评价体系,对水安全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节创新科技支撑

大力开展水安全工程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聘请区内外相关专家,组成较为稳定的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制定水安全工程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另外,针对建设中出现的重大科技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进行科技攻关,为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第六节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大渡口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全区水安全项目监测网络,提升全区水安全项目监控能力。

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区水安全项目实施情况,公开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水安全项目完成情况。

国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第七节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体系

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全力促进“一事一议”办水利。“一事一议”是解决当前水利基本建设用工和筹资的有效途径。在推行“一事一议”办水利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严格区分加重群众负担与群众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水利基本建设;

二要积极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水利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群众在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和用工难题;

三要转变工作机制,将行政命令转变为引导、扶持和服务,水利工作者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握政策,分类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和效益。对跨村跨乡工程,可以借鉴“一事一议”的做法,实行“一渠一议”,“一闸一议”,“一点一议”,‘“一井一议”;也可以由乡镇政府提出建设方案,在充分征求受益区各方意见,特别是征求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同级政府审议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同时畅通公众、社会组织咨询水环境保护工作渠道,适时邀请其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公益诉讼。

倡导“爱物知恩、节用惜福”生活理念,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环保“十进”和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课(环境教育课)教学内容。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公益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围绕环保、绿色、惜福等主题,开展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附表一 大渡口区“十四五”期间水安全规划工程表

工程类别

项目大类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十四五”

任务

规划依据

供水工程

供水管网

丰收坝水厂“十四五”扩建工程

原水厂扩建为60m3/d

扩建

大渡口区“十四五”供水专项规划

输配水管网改造

双山东调节池扩建,新建输水管网42.3km,老旧管网改造18.33km,智慧水务等

扩建

防洪工程,水生态工程

河道整治,水生态保护修复

大渡口区跳磴河上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包含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水景观提升及水管理完善5项工程(含防洪薄弱点治理)

新建

《关于调整大渡口区跳磴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渝建桥司文[2020]218号)

河道整治,水生态保护修复

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由河道整治工程、平场工程、管网工程和景观工程四部分组成

新建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伏牛溪口袋沟至金湾路段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渡发改发〔2019〕141号)

河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大渡口区伏牛溪半岛逸景段污水管网工程(伏牛溪地产段河道整治项目)

箱涵修建,地面广场打造

新建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回头看、再办理工作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18125号)

防洪工程

河道整治

旧城改造项目

新建护岸工程

前期研究

防洪薄弱点整治

非工程措施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水旱灾害致灾调查和评估、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水旱灾害的风险评估与区划

前期工作

《关于做好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渝水防〔202117号)

水文基础设施

建设水文监测站点1处,站名长江马桑溪站

新建

《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水生态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大渡口区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

对建成区范围内19处雨污水混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整治,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为3.09km

前期工作

《大渡口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大渡口区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四期)

对建成区范围内22处雨污水混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整治,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为3.7km

前期工作

伏牛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伏牛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续建

非工程措施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河(含双石河及其支流)、伏牛溪、李家湾河一河一策(2021-2025年)

提出2021-2025年一河一策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

新建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渝河长办〔202020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20192020年水土保持新增图斑复核

核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和“未验先投”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项目进行核查和治理

新建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加密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及5公顷以下新增图斑清单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07号)


附件一关于大渡口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根据《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号)要求,水利发展规划需编写环境篇章或说明,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如下:

第一节主要环境现状

自然地理状况。大渡口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在东经106°23'-106°31'、北纬29°20'-29°30'之间,濒临长江,全域位于两山(中梁山、铜锣山)两江(长江、嘉陵江)之间、外环高速以内,东南与巴南区花溪镇、鱼洞街道以及江津区珞璜镇隔江相望,东北、西南与九龙坡区九龙、中梁山、铜罐驿、陶家、石板、华岩镇毗邻。南北长17.25km,东西宽13.75km,幅员面积102.83km2

区内水系。大渡口区境内水系发育,境内河流纵横,呈枝状分布,均属长江水系。大渡口区自西向东三面环江,其中:长江为大渡口区境内最大河流,自吴家沱入境,流向东北,蜿蜒东流,依次流经猫儿峡、小南海、后于钓鱼咀处折而向北,再经大沙坝、中坝后于西流沱处折而向东,于李家沱长江大桥处出境,区境段长约28.734km;集雨面积在501000km2的河流有跳磴河;集雨面积在50km2以下的河流有伏牛溪、双石河、响水沟(双石河右岸支沟)、李家湾河、陈家湾河5条河流。

气候气象。大渡口地处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无霜期长,云雾多,日照少。春季气温回暖早,冷空气活动频繁;夏季气候炎热,降雨集中,光照充足,伏旱频繁;秋季降温快,多绵阴雨;冬季气候温暖,云雾多,湿度大。历年平均气温为18.7℃,冬季最低气温平均在68℃,夏季平均气温在2729℃,常年日照总时数10001200小时,冬暖夏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

水环境质量。根据《大渡口区2019年“一江两河四库”水质监测数据》,大渡口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为优(Ⅲ类)(长江丰收坝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比例为100%,大渡口区只有1个市控断面,即为长江丰收坝断面。

第二节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方案涉及的水源、防洪、水生态、科技文化等工程建设将对环境影响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环境敏感区:规划方案主要的工程措施为排污管网建设、伏牛溪、跳磴河河道综合整治,基本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期间等对植物生长环境、动物栖息地、水土流失等造成一定影响。

水资源承载能力:大渡口区内无水电站等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只有丰收坝水厂以长江为水源,长江为过境水,根据长江委朱沱水文站实测资料统计,长江多年平均流量为8430m3/s,长江多年平均径流量2658亿m3,根据2017~2020年《重庆市水资源公报》,大渡口区供水量基本稳定,总体在0.70亿m3左右,供水量主要来自于地表水,因此水资源规划目标0.87亿m3基本合理。

水环境影响:大渡口区将进行生态修复工程,以及“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工程实施后,将改善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确保伏牛溪岸线洁净,实现伏牛溪沿线“两岸无垃圾,河道无漂浮物”的目标,将极大改善区内水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大渡口区将进行河道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实施后,增强河道水体连通性,保障生态基流,实现护岸景观绿化全覆盖,同时通过投放水生动物群落,增加了水生生态系统多样性。

社会环境影响:通过大渡口区“十四五”期间水安全规划主要措施的实施,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使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形成全社会重视水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全区河流流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

其他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可能产生大量土石渣料临时堆放及永久丢弃,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引起土地退化、河道淤积等;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污染等也将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和交通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和暂时影响。

第三节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对策措施

规划实施后,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将造成废水、噪声等措施,需采取一定的对策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影响。

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水资源开发利用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持河道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高度重视重要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加强施工期废水排放处理。施工现场污水的最后出口处及搅拌机前台、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立沉淀池,经过沉淀后的污水可直接向污水管网排出;沉淀池内的泥沙定期清理干净,并妥善处理。

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线引送,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废水管线中倾倒或处置化学和其他污染物。食堂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尽量用无磷洗涤剂清洗餐具;按规定设立隔油池,指派专人或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每半月清理。同时提倡节约用水、减少施工生活废水和水资源浪费。

针对施工期噪声处理。施工现场人员需要配备个人防噪声用品及隔声挡板,降噪效果明显。挖掘机、振动碾这些噪声值较大的设备应设置隔声挡板,汽车、混凝土的拌和设备噪声影响范围约100m左右,工程施工区布置一般远离居民点(一般在200m以上),施工噪声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提升施工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布置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再造,加强绿化。

做好施工区卫生管理工作,对垃圾进行统一处理,消灭蚊、蝇滋生繁殖场所,同时做好卫生防预工作。

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活废水和粪便拟采用生化处理措施,并尽可能将其用作农家肥。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对施工期的废水、废渣、噪声及震动影响等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场地布置设计,规定废渣的堆放地点,严格施工管理来加以控制,使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安全主体工程勘测设计的同时应进行相应的水土保持设计。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来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以避免建设区生态环境的恶化,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

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对水文、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敏感因素的监测与控制,优化和调整实施计划和方案,把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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