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4月27日,开展长江牛栏坝段、万发码头段等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长江流域现状,对今后长江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提出要求。
2.2023年5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听取了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就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工作举措进行了细化部署。
3.2023年5月10日,召开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汇报,强调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
4.2023年6月2日,召开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相关事宜汇报,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市级决策部署,站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5.2023年6月21日,率队开展跳磴河巡河检查,对跳磴河“清水绿岸”工程成效给予肯定,强调要加大巡河检查,高度关注上游水质情况,强化齐抓共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6.2023年7月19日,召开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观看了2022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警示片,传达学习了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庆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推进会、2023年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党建统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生态环保工作。
7.2023年8月17日,召开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83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美丽重庆建设大会、中心城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措施。
8.2023年8月18日,率队开展跳磴河巡河检查,强调要采取长短期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切实解决好幸福华庭公租房生化池问题,保证雨水箱涵出水水质,在“岸绿”的基础上让水更“清”。
9.2023年8月22日,陪同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九组、市生态环境局一行对大渡口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现场核查了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前期抽查发现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建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大九排水有限公司、跃进村片区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等,强调要做好跟踪复查、成效考核,严防问题“反弹”。
10.2023年10月12日,美丽大渡口建设大会,观看了重庆市2022年生态环境警示片,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等6个单位交流发言,并对当前美丽大渡口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11.2023年10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渡口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建设相关事宜,就项目谋划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2.2023年12月6日,召开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传达了11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全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以加速推动老重钢片区土污治理为重点,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担负起上游责任。
13.2023年12月7日,陪同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会主委、重庆理工大学校长杜惠平一行开展长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调研视察跳磴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大九污水处理厂和老重钢片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14.2023年12月7日,率队开展巡查跳磴河工作,实地查看了跳磴河水质情况,现场听取了跳磴河前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加快完成年度任务。
15.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总河长会议,听取了2023年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年工作予以肯定评价,并就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