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基本信息的公示
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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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南》的相关要求,2023年我委办理了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现予以公示。
年份 |
案件名称 |
基本情况 |
损害鉴定评估情况 |
磋商及赔偿情况 |
备注 |
2023 |
王**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案 |
2023年5月4日18时30分,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赵长东、熊伟禁渔巡查时,在大渡口区长江与跳磴河交汇处靠长江一侧发现1人正在垂钓。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王**使用黑色鱼竿(劲拔牌、湖库版270)1根、鱼钩2枚,另有鱼竿2根,已钓获草鱼1尾、其他杂鱼46尾。 |
该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补偿量化数额为1320元,包括非法捕捞渔获物直接经济价值330元与间接经济损失评估990元。 |
经磋商,赔偿义务人王**愿意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于2023年6月6日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入大渡口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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