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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340P/2024-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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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49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630日前。

二、申报对象

符合渝人社发〔201718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功能、认定条件,且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以农民工为主体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具有培育、服务及壮大入园企业主体功能的创业载体。

三、申报条件

(一)独立的运营资格。负责园区运营的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2023620日前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稳定的经营场地。场地面积一般为50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服务对象不少于40户;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场地内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能满足服务对象生产经营需要,并对服务对象实行场租减免等优惠。用于服务对象使用的场地不少于全部场地(含公共服务设施)的80%,并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分区。

(三)初次申报园区实际入驻企业不少于20户,园内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不少于总服务对象的50%

(四)专业的服务。申报市级园区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至少有4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应当有清晰的为入驻企业服务的事项、工作记录和工作效果。

(五)园区原则上要有自办、引进或合作的职业培训机构,能为园区经营实体提供创业和技能类培训。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请表》(附件1);

2.运营单位资质复印件,可支配场所(土地)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协议、区县主管部门提供的园区土地使用证明等)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4.能够证明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

5.能够提供的创业服务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报名单和推荐意见,并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对各单位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硬件设置、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评分,择优提出一批2024年度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运营单位建议名单。

(三)公示。提出的建议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对2024年度返乡创业园区运营单位予以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渝人社发〔201718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功能和认定条件等要求,客观、如实、完整、按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鼓励优秀区县级载体积极申报;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查阅资料,实地查验,择优推荐,每个区县(自治县)当年申报市级园区数量不超过1个。

(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应于2024630日前统一报送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料(纸质件、电子件各1份)至市人力社保局农民工工作处。以盖章纸质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88633937;电子邮箱:cqyuanqu@163.com

附件:1.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请表

      2.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5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营运单位基本情况

营运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园区

基本

情况

园区名称

..(区县)..(园区名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投资金额

成立

时间

单位性质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办公)

传真

电子邮箱

(手机)

详细地址

工作人员数(导师人数)

现有入驻服务对象数(个)

现有入驻服务对象中农民工创办的经营实体数(个)

带动就业人数

场地租金标准(元/㎡)

侧重产业类型

区县级园区

/

园区情况简介

主要说明园区的硬软条件情况、开展服务情况、社会效应等所应当具备的条件,请另纸附上

申报

单位

承诺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后果及有关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推荐

单位

意见

已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区县人力社保局

意见

(盖章)

市人力

社保局

意见

(盖章)

市财政局

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5份,主管(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各存1份,其余随申报资料报送。


附件2

重庆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型

(小型、微型、个体)

年营业总额(万元)

吸纳就业人数情况

企业

法人

代表

法人身份类型

联系

电话(同时提供座机和手机)

备注

总数

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数

申请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说明: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供,在报送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身份类型选填: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留学人员、科研人员、大学毕业生、其他。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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