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340P/2024-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5 |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340P/2024-000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注销登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5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夏职业培训学校)
渡人社职培许准决字〔2024〕5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夏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4年9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注销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4号)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大渡口区中夏职业培训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注销行政许可,并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申请人应主动交回或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销毁印章,并向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自终止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不予交回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可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办学许可证失效,同时抄告相应登记机关。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