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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25-05-27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报名应聘本公告招聘岗位时,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拟聘公示程序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52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5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8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58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553009:00—650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学科专业等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后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及聘用资格。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暂不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65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后续面试资格审查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应在20256609:0018:00持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最低可按1:1比例开展面试,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大渡口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六、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当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员对其他考生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二)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面试当天公布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另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大渡口区教委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所有公费师范生须在本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咨询电话: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20

(二)本公告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大渡口籍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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