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21 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大渡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城乡就业统筹科
通讯地址(邮编): 大渡口区春晖南路一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一楼
(400080)
联系电话: 68911374 分
联系人: 林 娟 分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大渡口区 2020 年 (第二批)享受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9月 15日
附件:
大渡口区 2020 年(第二批) 享受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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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加密)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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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 磊 | 500104199609******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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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贴标准按照500元/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