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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司法局2021年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 2021-02-26




重庆市大渡口区司法局

2021年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司发〔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发布2021年度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行政监管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保障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17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对象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三、具体抽查内容

1. 各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情况。是否统一受案登记、指派、结案;是否有投诉及投诉查处情况;

2. 各项制度制定及公示情况。制度制定是否齐全,是否公示上墙;

3. 案卷管理和归档情况。评查各单位案件卷宗质量,案卷是否统一装订,是否统一集中保管;

4.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是否组织本机构执业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5. 业务收费、上年度报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全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制度公示及台账资料;开展档案卷宗质量检查。

五、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分别,编制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比例。执法检查活动开始前,从我区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检查活动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中法律服务机构数量的10%

(三)抽查公示。公共法律服务科牵头组织抽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同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四)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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