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档标题
大渡口区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二、公开要素
一级事项:投诉受理
二级事项: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3﹞161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司发﹝2014﹞1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程序:提出投诉,投诉受理,调查核实,投诉处理。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大渡口法律援助中心未收到法律援助事项投诉。
质量考核结果:无
监督电话:023-6891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