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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228Q/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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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31219日公告

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实效围绕“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建设目标,支持审计部门依法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部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深入开展财政、民生、自然资源、重点项目审计,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审计问题清单”建设为抓手,健全重大问题精准识别、整改落实闭环管控和固本治源质效提升全流程机制,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共实施审计项目12个、审计及延伸调查单位30个。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始终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注重精准可持续,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全力以赴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护稳定,着力稳固全区经济大盘。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财政收支运行保持平稳有序。优化资源统筹,开源节流缓解收支矛盾,护航区域发展稳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亿元,争取上级补助收入51.05亿元、政府债券20.3亿元。主动应对财政减收压力,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十条举措,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7000余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全年投入15.7亿元,持续推动成渝铁路大渡口段升级改造、“清水绿岸”和“两江四岸”生态治理提升等项目建设。

——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改善。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投入民生领域。卫生教育支出增长明显,卫生健康支出3.46亿元,同比增长30.03%;教育和文体支出9.88亿元,同比增长13.51%。有效发挥财政引导,靶向施策助企解难,实施减税降费直达快享,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8.55亿元,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为257家企业办理社保缓缴3600万元。

——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坚持以防风险、促发展为主线,坚守底线风险防控,强化债务动态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继续保持在“绿色”低风险等级。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等情况,延伸调查了24个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专项债券项目成熟度不高,债券发行或使用不畅。如1个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2022年发行专项债券2000万元,因受征地拆迁影响,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不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1个项目已进入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库,拟发行专项债券1.5亿元,因项目准备不充分暂未实施,导致债券未发行。二是16个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银行账户利息收入157.89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11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2939.89万元,15个部门(单位)采购预决算偏离度达65.14%,1个部门(单位)将应细化的专项资金6263.01万元纳入代编预算。二是预算执行滞后。2个部门(单位)299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连续两年使用率为0;2个部门(单位)因无项目匹配,导致406.9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当年无法使用;2个部门(单位)1.2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执行率仅6.13%。三是绩效管理不到位。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或未实现,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1个项目因运营费结算方式不合理,导致增加财政支出7.84万元;1个项目竣工2年已出现3处严重开裂;1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12.38万元。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7个部门(单位)通过横向拨款、违规转入代管资金户等方式以拨作支,虚列支出1909.69万元;21个部门(单位)存量资金816.19万元未及时统筹。二是财政资金脱离监管。1个部门(单位)未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导致合作社将该社财政补助资金17.61万元存入个人账户;12个部门(单位)13个银行账户未录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脱离平台监管。三是资产配置超标。19个部门(单位)打印机配置数量、8个单位(部门)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13个部门(单位)便携式(含平板)计算机配置数量均超过上限标准。

(四)采购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过程控制不严。1个项目涉及金额303.77万元,为规避政府采购,将其拆分为7个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子项目;1个部门(单位)执法车辆询价采购项目,未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参与询价的三家投标人均为同一品牌方,在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下,违规开标。二是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薄弱。7个部门(单位)7个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存在评审标准未量化、限定特定品牌、将企业规模条件等设为评审要素、设定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商务条件等问题;6个部门(单位)6个项目存在未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情况,合同签订最长超期185天;8个部门(单位)9个项目存在未在指定媒体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的情况,涉及金额1962.75万元。三是自行采购管理混乱。2个部门(单位)部分采购项目在有效供应商未达3家的情况下违规开标,涉及金额61.43万元;2个部门(单位)3个项目涉嫌串标,涉及金额69.82万元;1个部门(单位)9个违法建筑拆除项目未公告采购信息,涉及金额15.52万元。

    二、区级部门和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个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部门(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约束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1个部门(单位)无预算在4个项目中列支家具购置费8.9万元;2个部门(单位)涉及4个项目未按年初预算列支55.76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单位)房屋租金应收未收4.42万元、应缴未缴3万元;1个银行账户闲置5年以上未及时撤销;往来款120.29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采购管理不严格。1个部门(单位)未将可预计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71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将不属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的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74.17万元纳入编制;1个部门(单位)在询价采购中未严格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及报价,在3家询价企业均无食品销售资质、且报价突破最高限价的情况下,违规确定供货商。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单位)桌椅等103件、5.21万元资产未进行“一物一卡”管理;1个部门(单位)1处社区用房一直闲置,音响等28件、16.28万元资产已无法使用未及时处置,空调等43件、34.67万元资产未贴制卡片标签。

三、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2个部门(单位)2020年以来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1个部门(单位)通过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提质增效商业载体等多种方式,大力促进消费复苏;1个部门(单位)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筹集保租房,解决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面临的实际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机制、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未结合实际针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建立资产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部门(单位)未严格履行专项资金审核把关、验收检查等程序,申报企业以虚假资料骗取专项资金50万元;1个部门(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电话费等无关支出5.83万元;1个部门(单位)向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赁补贴0.49万元,113.96万元专项金闲置达2年。

(三)政府消费券发放监管不力。2.8万元政府电子消费券交易异常,未建立有效的追溯机制,财政资金存在潜在损失风险;政务数据归集不完整、不准确,67.8万元政府消费券投入形成的政务数据2GB未及时纳入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管理。

(四)采购管理不严格。1个专项资金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94.8万元;1个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

(五)政策衔接进度滞后。未明确保租房的低租金具体标准,导致部分长租公寓租金超租赁调查月报标准184.5%以上。

(六)保租房筹集运营不到位。已投用的2926套保租房中,2897套为2021年及以前投入使用的租赁房、企业职工宿舍和人才公寓,实际新增供给仅29套,占0.99%;运营企业未及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系统上传承租人信息。   

四、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提升了群众对就业创业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就业培训补贴。向48名未缴纳社保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发放技能提升培训补贴7.2万元;向4名不属于创业初期人员发放培训补贴0.36万元。

(二)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失业保险金。向2名已死亡人员、17名已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失业登记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8.93万元。

    (三)向失信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因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差异,

导致向4家失信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98万元。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生态保护和提升城区品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个别年度未完成当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个别年度新增一处违法建筑受到市级督办;个别年度未达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的任务要求。

(二)行政处罚执行监管不到位。1个部门(单位)对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缴纳,在其后长达近1年时间内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催缴。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6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业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甲供材管理薄弱。1个部门(单位)在实施2个项目时,因甲供材品牌改供未履行审批程序、改供品牌价格确定无依据、预算编制不完整等,导致发生供应钢材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钢材和混凝土实际采购量均超合同40%以上、材料成本增加72.59万元等问题。

(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单位)在实施地块开发项目时,投资规模调整未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可研报告晚于概算3个月,可研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指导项目决策。二是1个部门(单位)对预算编制工作缺乏监管,预算存在漏列清单项、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涉及金额1395.82万元。三是1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

(三)资金支付不合规。一是提前支付工程款。1个部门(单位)提前支付工程款723.26万元。二是多支付工程款。1个部门(单位)因计算错误多支付支架制作安装工程款1.66万元。

(四)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直接发包服务项目。1个部门(单位)未经办公会研究、未采用部门竞争性谈判方式,直接发包预算编制等项目34.65万元。二是保证金收取存在随意性。1个部门(单位)超限额多收取投标保证金150万元,2个部门(单位)多次在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三是招标限价不全。1个部门(单位)发布招标控制价清单存在缺项,导致投标单位报价高于限价而增大投资约10万元。四是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不严谨。2个部门(单位)对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的约定前后矛盾;1个部门(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节点款支付以合同金额为基数,而不是以实际施工内容金额为基数,导致超付节点款。

(五)项目成本核算不实。6个项目送审金额8.68亿元,因多计工程量和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待摊投资等2059.18万元,综合审减率2.37%。

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送达了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揭示问题111个,查出问题金额4.59亿元,下达审计决定10份,提出审计建议44条,撰写审计专报3篇,移送问题线索7件、涉及17人。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按要求认真整改。截至2023年10月末,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问题59个,正在整改问题52个;上交财政110.41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3.79万元,调账及其他处理2059.18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3项。

下一步,区政府督查办、区审计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2024年3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八、持续规范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

(一)稳步提升财政运行质效。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衔接协同,切实缩减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抓实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优化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发挥绩效目标激励引导,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刚性。督促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精细精准调度财政运行,确保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有效衔接。落实支出标准基础引导,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控制,进一步压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统筹谋划和科学论证,夯实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优储备项目的评估和筛选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建立“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预算单位账户资金监管,完善结余资金、存量资金收回统筹机制,最大化盘活财政资金,防止出现资金沉淀或损失浪费,推进资金有效整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排查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水平。发挥债券资金促发展、补短板作用,加强债券资金后续管理,做好到期债券本金接续,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四)规范重点资金项目管控。聚焦就业、工程投资等重点领域,强化动态管理和支出审核,狠抓重点项目全程监督管控,紧盯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关键环节,压实资金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防止出现因履职不到位、监督缺位造成损失浪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扩大内需战略和惠民政策措施落实的衔接细化、着重审核监督和协同管理,确保政策普惠到特定群体、保障数据完整准确和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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