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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228Q/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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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

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202447日公告

20231127日,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渡口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统筹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并切实履行了督促检查责任,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效果明显。2024329日,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等规定,现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做实项目调整储备。及时履行专项债调整审批程序,将未使用完毕的债券资金302万元调整用于1个项目;区发展改革委梳理完善8个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手续。二是督促上缴非税收入。逐一核实非税收入情况,督促16个预算单位上缴银行账户利息收入157.89万元。

2. 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区财政局向21家单位点对点印发整改通知,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时开展项目调研和预算同步调整,切实提高预算准确率;在预算编制审核中压减财政待分配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区财政局召开整改推进会,发函督促5家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资金拨付3297.38万元,统筹收回资金11,849.78万元。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将绩效监控系统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并将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区级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督促跳磴镇加强绩效管理,1个项目3处开裂路面已进行修复;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12.38万元。

3.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归集。区财政局组织全区代管资金清理,督促21个单位缴回存量资金816.19万元;印发《关于加强预算资金监管的函》,7个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通过横向拨款和违规转入代管资金户的资金实现支付1575.18万元,上缴财政334.51万元。二是完善动态监控预警。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设置“预算单位之间转账”风险点预警,动态监控资金流动情况;1个合作社存入个人账户的财政补助资金17.61万元已上缴区财政;12个单位13个账户统一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管。三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40个单位通过完善资产信息、暂停新购计算机、资产登记入账下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提高资产管理效能。

4. 采购管理方面。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5个单位完善修订采购管理制度5项。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跟踪督办采购各环节,印发《合同签订告知书》,采购专管员认真执行标书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确保采购需求和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三是量化考核评价。实行“绩效考核”,将意向公开、合同公告、制度建设、采购执行等情况纳入单位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挂钩。

(二)区级部门和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履职能力。2个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强资产管理。2个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完成对174件资产“一物一卡”管理、检修更新、报废下账;1个单位积极盘活1处闲置房产,续签1处房屋租赁合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规范财务管理。1个单位将存量资金82.33万元、房屋租金3万元及时上缴区财政,并通过法律途径催收某公司欠缴的房屋租金。

(三)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针对政府消费券发放管理问题,区商务委提出工作建议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促成市商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电子消费券发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大渡口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2项,助推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修订预算管理内控制度1项,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约束力。二是规范保租房管理运营。1个单位会同镇街取消2户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资格,并追回违规发放的1户租赁补贴0.4万元;1个单位盘活1套闲置房屋作为保租房使用。三是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个单位及时追回某公司骗取的财政资金50万元,1个单位已将闲置资金113.96万元上缴区财政。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把信息比对核查关。通过加强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实时更新数据、重点人群监控、信息多维度分析比对等措施不断提升补贴发放人员资格认定精准度。二是及时上缴和追回财政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0.41万元上缴区财政;多发的43.79万元失业保险金和补贴已及时清退。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引导。1个单位通过企业走访、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与餐饮企业签订油烟净化责任书;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指导签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责任承诺书》。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落实河长工作职责,2023年巡河完成率117.9%;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治”,2023年及时介入新增违法建设3起,均在修建过程中予以制止并消除。三是强化行政处罚执行。安排专人梳理汇总在办案件,打表推进,主动沟通联系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处罚裁定事项,2023年行政处罚3件罚款0.8万元,追缴2022年罚款1.5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1个单位制定《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明确甲供材管理、工程建设各环节要求,堵塞制度漏洞,督促严格履职和责任落实。二是促进履职能力提升。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实行逐一核对、张榜公示、专户核算,确保支付完整准确;针对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采购部门已建立招标项目合同台账,实时更新中标情况、保函金额及支付等多要素详细信息;1个单位追收3家公司履约保函滞纳金0.98万元,委托2家造价机构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组织开展中标清单分析核对,强化合同签订前置审核。三是加大警示处罚力度。2个单位对设计变更不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竣工图审核不严谨、2名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履约担保问题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勘察、监理未按时提交履约保函、预算漏列清单项等涉及的3家公司给予1.3万元罚款;对因提供不完整招标限价清单,导致增大投资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四是扣减多计建设成本。6个项目根据审定金额扣减多计的工程价款(成本)2059.18万元。

二、需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后续整改措施

目前,审计查出问题大部分得到整改,部分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尚未到整改期限,需要持续推进。一是受到外部政策和项目进度的影响,整改周期较长,如已收回的财政资金,需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二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长、涉及面广,如往来款长期挂账,因时间久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上,正在统一组织清理,详细了解挂账原因,将根据清理结果采取退还或核销程序。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政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责成相关单位持续跟进落实。一是整改责任单位务必结合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细化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区政府督查办、区审计局强化督促检查,对涉及多跨协同情况,及时统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审计整改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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