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228Q/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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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4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4 |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大局,持续拓展审计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对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抓纲带目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经济体检”,共完成14个审计项目,涉及11个被审计单位,延伸调查21个单位,审计揭示问题146个,下达审计决定9份,提出审计建议53条,撰写审计专报4篇,移送问题线索2件、涉及5人。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单位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年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积极筹措统筹资金,高效率增强综合财力,加强“三本预算”统筹力度,综合财力突破100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7亿元,同比增长9.0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34亿元,同比增长16.14%。争取市级政策奖补资金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3.63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民生重点领域持续改善。聚焦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投入到民生领域,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14.25亿元,其中教育支出9.56亿元、同比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亿元、同比增长13.8%。统筹预算资金5,000万元,全力保障15件重点民生实事、57件微型民生实事项目办结办好。
——城乡品质能级有效提升。优化资源配置,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建成18.3公里滨江多彩艺术绿道,“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葛老溪段和钓鱼嘴段一期一标段建成,钓鱼嘴立交、重钢崖线山城步道二期等项目完工。统筹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9亿元,支持重庆小面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基本成型,“金鳌田园”综合体、中梁山康养项目稳步推进,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年初预算与评审结果存在差异。部分预算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在7个工作日内分配下达。部分单位未经批准调整资金用途,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整填报人员、车辆信息,2022年度绩效自评未按规定在次年一季度完成。1个项目未设置绩效核心指标;预算信息披露不全,财政预算报告部分附表未公开。部分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当年未开工或进度缓慢,未实现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率等绩效目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1个项目工程进度推进缓慢,预算执行率低。单位实体账户未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备案,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在往来科目中核算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决算,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3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个单位项目预算编制无具体内容和测算依据,预算编制不细化。1个单位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办公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预算。3个单位因账务核算有误、决算数与账面数不一致,导致收入、“三公”经费等决算编制不准确。2个单位因前期准备不充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资金使用效益低。1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2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个单位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不准确,偏离实际结果;部分重点专项的二级项目核心指标均未设置。1个单位1个项目设定的2个绩效目标均未完成。3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个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附件资料不齐全,无接待公函等资料。1个单位银行账户利息、房屋租金等非税收入未上缴或延迟上缴。部分项目未进行询价采购,未签订采购合同;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设置条件不规范。固定资产型号、存放地、使用人等登记情况与实际不符;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资产移交未经区财政审批备案;资产已损坏未清理处置。
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区级医疗机构医疗物资及服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委属区级医疗机构2021—2023年度医疗物资及服务管理情况,调查了1家二级公立医院,延伸调查了2家公立医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家医院部分特殊耗材采购程序倒置。1家医院未按规定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2家医院未建立以目录管理为中心的遴选采购制度。1家医院向2家供应商紧急采购口罩、防护服,未签订合同;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合同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及时退还部分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药饮片相关内控采购制度缺失,1家医院签订购销合同时,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1家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收取2个单位履约保证金。1家医院采购少量医用设备,采购申请时间晚于院长办公会通过时间。1家医院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设备合同款;出租房屋程序不规范;医疗场所免费提供投放自动售货机场地,仅收取电费。
四、区教育委员会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2021—2023年度教育系统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抽审了区内9所学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前期建设手续不完善,在开工前未取得正式施工许可证或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部分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图纸签字签章不完整,内控采购文件制定不严谨。部分合同价款计算原则、调差材料范围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完全一致、EPC合同结算最高限价和清单单价描述不准确、不完整。部分EPC项目存在资料签字盖章不完善、施工技术资料报审要素不全、项目经理现场实际考勤记录低于施工合同约定时间要求。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8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关于材料价格调整和工作酬金支付方式的条款前后不一致、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于履约担保延期缴纳处理方式和工程进度节点返还时间的约定前后矛盾。部分项目未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函)、工程延期后,未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提供履约保函。部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不充分衔接不到位导致机械重复进出场和机械设备窝工、装修时对部分土建工作内容进行了拆除和改造,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未严格对设计变更和服务单位进行管理、未及时组织分项工程联合验收。预算书存在漏列清单项、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单价与市场价不符。项目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待摊投资,综合审减率3.06%。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涉及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送达了审计结果。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在积极整改落实,截至2024年10月下旬,已完成整改问题77个,正在整改问题14个,待认定38个,未到整改期17个;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3项。下一步,区政府督查办、区审计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抓实统筹谋划,做到量入为出、应编尽编、不漏项缺项,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加强资金分配管理,充分运用评审结果,促进项目申报审核衔接协调,规范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坚持绩效目标引领,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科学设置可明确计量指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绩效编制和目标审核分别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重点监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防止出现资金沉淀闲置,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切实保障医疗重点领域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促各类政策执行到位。规范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做到挂网药品、耗材应采尽采,严格落实采购及使用情况监测和通报。加强公立医院药械采购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提高采购质量和水平。加强公立医院内控体系建立监督指导,压实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管控内部运行风险,控制经济业务风险。
(三)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效能。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强化学校各类维修维护、排危、改造项目现场管理,营造安全校园环境。制定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和全过程管理,紧盯工程变更、合同签订执行、款项支付等关键重点环节,进一步压实项目现场和资金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压实项目造价审核把关,规范项目审查流程,建立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项目质效,节约政府投资成本,防止损失浪费,努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做深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加强问题全周期闭环管控,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努力推动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固化一项机制。强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贯通协作,压紧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审计“治己病、防未病”作用,完善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提醒机制,推动各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