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228Q/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4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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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 成文日期 ] 2026-04-14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审计局关于

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2026414日公告) 

    2025928日,大渡口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渡口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2026331日,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编制指导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大渡口区预算指标管理内部规范》《大渡口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管理工作方案》等5个通知和方案,细化和明确财政管理各项要求,防范风险隐患。区教委制定《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规范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二是强化考核指导。区财政局抽查复核5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复核结果作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督促自评结果不实的3家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扣减分数并重新开展绩效评价;开展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流程培训;将绩效核心指标设置作为强制性要求,优化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目标编制模块。三是提升管理效能。对现有非税账户进行拉网式清查,结合账户定位均衡调度,制定资金流转调度方案,实行分类归集,调整撤销1个非税专户,4个非税账户新增流水,常态化使用;明确结转结余资金范围,建立“集中清理+动态清理”机制,收回项目结余资金20.26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盘点,规范资产管理。2个单位委托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据实完善台账和账务处理,核对并张贴标签,确保账实相符。1个单位核销应收款项9.63万元、固定资产263.48万元。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效能。2个单位协商制定《阳光助苗司法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使用,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1个单位制定公务车辆租赁审批表,严格审批流程,规范公务车辆租赁。三是督促资金使用,避免沉淀闲置。1个单位跟踪督促校外教育示范点建设和市校外联经费支出,两项专项资金28万元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托管、文化宣传、研学活动等方面。

     (三)镇街202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6个镇街梳理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修订完善采购、投资项目管理等9项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二是加强教育培训。5个镇街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学习,1个镇纪委就财务报销、采购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做警示教育,提升全员规矩意识。三是强化监督督办。1个镇纪委委员作为采购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开评标。1个街道开展合同履行跟踪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付款、交付验收。1个街道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街道综合服务岗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力盘活统筹。5个镇街加快项目进度,规范资金管理,完成支付和财政收回统筹235.12万元。7个镇街清理上缴存量资金355.35万元,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储备谋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调账及追回资金。2个街道对无预算及超范围列支的35.78万元资金调账处理,1个镇追回多付补贴和工程款8.6万元。

(四)重庆钓鱼嘴滨江湾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合同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未盘点验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重庆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原区国资办、义渡基金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协同配合的具体规定,为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原区国资办举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研修班,提升履职能力;对重大问题、资产损失或风险隐患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及时开展责任人约谈;约谈2个区属国资控股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令补充备案2笔融资担保业务。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原区国资办定期抽查企业备案情况,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担保对象资质、反担保措施等风险点;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风险评估,形成独立报告作为监管依据。四是加强成本控制和人员管理。1个区属国资控股公司严格执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评价表和工作履职评价表,落实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将从业资格证录入本机构人员管理平台,严格审核基金从业人员资质。

(六)“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区城市管理局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内部制度》,与税务等部门协同共享台账数据、定期核查比对,规范垃圾处置费征管。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登记表备案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常态化排污登记抽查、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严格审核把关和联合会审,多举措全面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二是强化协作贯通,完善监管链条。成立副区长任组长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并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责任的通知》,全面压实规划、产生、运输、消纳、执法等各部门各环节管理责任。实行“电子渣票”全覆盖结算,数字赋能审批核准、渣车运行、渣土处置线上监管,及时掌握建筑垃圾处置情况。2个单位联合印发《大渡口区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监管协作办法》,遵循共享、就近、共商三项原则,规范危险废物收运处置。2个单位共享企业信息,4家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全部录入重庆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和重庆市渝运安系统,运输车辆信息异常将同步报警提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加强督查治理,依法处理处罚。1个单位对乱倾倒建筑垃圾的公司依法处以罚款,函告并督促违法当事人清理消除建筑垃圾影响;1个单位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安全暂存、及时运输、规范处置,1个已停业医疗机构停用医废电子联单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四是加快项目推进,提升资金效能。1个土壤污染修复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中央资金已全部支付;1个餐厨垃圾建设项目已验收,正常投产经营;1座工程渣土填埋场已核准投用,1座建设装修垃圾分选场已建成。

(七)建桥C区生物医药园建设项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排查。1个区属国企将审计指出典型问题在企业内部进行警示提醒,及时排查同类项目涉及招标采购、款项支付、项目推进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避免问题再次发生。组织专人初步核实钢筋消耗量偏差系预算漏量所致;核实2个项目施工单位工期延期申请,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处理。二是严格处理处罚。该国企按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变更监理人员、对设计单位未提交项目概算成果资料进行罚款;地勘费用超合同问题,对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行为通报并扣减绩效40%。该国企要求未经审批重复设计的负责人书面检讨,并在公司会议通报,强化规矩意识。三是加强督促审核。该国企督促项目结算进度,3个项目已结算审核,5个项目已提交结算资料。强调需在审核施工单位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后再支付当期费用。四是补齐管理漏洞。垫付整改费用已记应收款项,并将在尾款结算时扣除;1个区属国企已与承租单位解除存在重大缺陷租赁合同;2个区属国企拟定已实施红线外平场土石方涉及费用的补充协议。

二、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部分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需要继续推动整改。一是部分问题时间长,涉及面广,需逐项清理核实,整改周期相对较长。二是一些问题受到项目进度的影响,需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政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责成相关单位持续跟进落实。一是整改责任单位务必结合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细化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区政府督查办、区审计局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跟踪督办,对涉及多跨协同情况,及时统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审计整改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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