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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543C/2024-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543C/2024-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渡环发〔202434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环境风险单位:

端午节假期临近,人流物流增加,生产活动频繁,加之当前正值汛期,事故灾害易发,安全形势复杂。各环境风险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各环境风险企业要落实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责任,按照日周月排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要求,明确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内容、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措施,严格开展自查、自报、自改、自验,形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确保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环境安全排查整治

各环境风险企业要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端午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环境安全隐患自查。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对风险单元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围堰、截流沟、应急池、雨、污排口、雨污切换阀、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措施,确保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要强化整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或属重大隐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避免整改期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各环境风险企业要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填入《环境风险企业自查问题统计表》(附件1),于6717时前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信访与应急管理科。同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管理模块的企业自查台账中进行清单登记、动态管控、整改销号。整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信访与应急管理科。

三、强化环境安全培训。

各环境风险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风险单元操作、处置流程,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实际操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避免人为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切实增强环境安全责任意识和应对能力,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奠定基础。

附件:环境风险企业自查问题统计表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202466

(联系人:唐万宇,联系电话:61510894,18580648063


附件

环境风险企业自查问题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排查日期

隐患内容

整改方式

整改时限

注:请排查存在隐患的填写此表,并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排查未发现问题的直接将排查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6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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