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543C/2024-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6 |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543C/2024-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6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6 |
2024年上半年大渡口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2024年上半年大渡口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
事件名称 |
发生原因 |
事件内容摘要 |
事件级别 |
污染类型 |
关键字 |
“5.29”大渡口区跳磴镇重油泄漏事件 |
生产安全 |
5月29日15时许,位于大渡口区跳磴镇双河村的重庆卓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工人在检修管道时开错阀门,导致约8.19吨煤焦油泄漏(其中企业先期回收约3.0吨,政府部门处置过程回收土壤中油污约2.7吨,回收水体中油污约1.77吨,入跳磴河约0.72吨)。泄漏造成5月29日至5月30日16时期间泄漏点至跳蹬河入长江前石油类浓度为0.52—3.77mg/L,呈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范围0.04倍—6.54倍。 事发后,经部、市、区、乡镇四级应急联动,对泄漏油污采取拦截吸附、收集转运、清理土壤、清水分流、撤除设备、流域监测和污水引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措施处置,从5月30日16时起跳磴河水质恢复达标。6月4日12时解除环境应急状态,此事件未对入长江口水质和下游丰收坝水厂取水造成影响。经评估,该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4.03万元,定性为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目前,大渡口区公安机关已对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处理。 |
一般 |
水 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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