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543C/2026-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3 |
| [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543C/2026-00027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3 |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渡环罚〔2025〕7号)行政处罚信息的说明
2025年6月3日,我局对大渡口区鑫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渡环罚〔2025〕7号),该决定书于2025年6月10日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2026年2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作出撤销上述行政处罚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书》(渡环罚〔2025〕7号)公开信息。
特此说明。
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