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
关于在辖区部分路段实行摩托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强化辖区摩托车“飙车炸街”治理,降低摩托车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促进安全文明驾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在辖区重点路段对高噪声摩托车型实施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1.限行车辆
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
2.限行路段
湖榕路、春晖路、文体路、大滨路。
三、限行时间
每日22:00至次日6:00。
四、闯禁执法
对在限行路段和时段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以上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除外。
六、本通告自2022年9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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