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锦天商务中心西楼6楼62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173672
政府网站:http://www.ddk.gov.cn/bm/qsww/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落实有关商贸领域及对外开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本区商贸领域发展战略和建议。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商务经济发展。拟订市场发展、市场开拓、促进消费措施,培育商贸流通核心企业,协调促进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商业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提出和拟订促进本区商贸行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和帮助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统筹协调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领域各类资金,促进行业发展。
(四)负责深化本区商贸领域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商贸流通结构调整,促进高质量发展。
(五)负责商贸行业对外经济协作,拟订商贸行业对外经济协作措施,负责指导本区企业参加国内国际促销活动,负责组织本区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六)负责本区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综合管理服务,负责统筹推进本区融入全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统筹本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和开放型经济改革专项任务。
(七)负责指导对外贸易新业态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本区对外贸易结构优化。
(八)负责指导本区专业市场发展和建设,承担大型专业市场的培育工作。
(九)负责本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订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区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本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确保重要商品供应。
(十一)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本区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做好商贸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深入推进重要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承担成品油行业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推动本区商贸领域信息化建设,指导商贸行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十三)负责商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
(十四)负责委机关、基层供销社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牵头承担全区物流管理。与区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做好全区物流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区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
(一)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党组和行政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统战、法制理论培训工作,牵头机关党建带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监管等工作。牵头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二)规划秩序和执法安监科。负责制定商贸行业整体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战略和建议。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商贸行业和重点商品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承担成品油行业监管牵头工作;承担再生资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行业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酒类、药品流通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经营,负责拍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业风险监控管理工作,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开展商贸行业普法工作。
(三)开放发展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区级外经外贸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融入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负责承担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及开放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外贸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等新业态,促进全区对外贸易结构优化。负责对接全市自贸试验区建设,承担可复制经验推广任务。负责指导辖区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指导监督从事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统筹全区各项展会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览会、洽谈会、博览会、交易会,承担进口博览会、渝交会参展工作。
(四)市场流通科。承担物流管理职责,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建议,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推进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推进国际物流行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开拓市场、丰富产业业态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大型专业市场建设,承担大型专业市场的培育工作。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制定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调整商业业态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商业,推进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商贸流通重点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商业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积极推进商贸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建设,促进商业现代化。负责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五)监测服务和统计运行科。负责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调节和流通管理,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中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贸的统计分析、调度、预测和监督,提出商贸领域促进消费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区内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拉动消费。负责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负责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管理和监督工作,促进商品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牵头完成主管行业各项大型普查调查任务,承担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管理和监督工作统筹商贸领域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40009 渝ICP备2022002862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4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