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2〕2号
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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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渡)文综罚字〔2022〕2号
当事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丽晶名仕娱乐城
2022年3月16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市大渡口区丽晶名仕娱乐城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30天。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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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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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强制
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