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2〕4号
日期:
2022-08-05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渡)文综罚字〔2022〕4号
当事人:重庆人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人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2〕4号.docx
11471077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2〕4号
237935
处罚/强制
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