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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办事指南

日期: 2023-03-13

旅行社设立许可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行社设立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2002000

实施编码

1150010400928597074000122002000

办理项编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区县级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编码

115001040092859707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委托部门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5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流程图

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b8b9e723-38c3-428e-9cc3-d4d09f8cf824

办理流程图说明

是否收费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移动端办理地址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四办

网上办一次办

村级代办

1

咨询方式

电话:0236856731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368436524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名称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受理条件类型


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通用

申请条件



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通用

申请条件


窗口信息

窗口名称

窗口电话

窗口地址

办理时间

交通指引

地图定位链接

B04B10一窗综办(综合事务)

02368567311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负1-38号(国瑞城三期)

上午9:00点至1200点,下午2:00点至5: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56路、342路环线、452路、806路、818路、230路、238路、450路、274路、836路、BRT207路等。轨道交通2号线大渡口站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旅行社条例》

(国务院令第550号)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扩展信息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单点跳转地址

跳转方式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提交推送地址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

生命周期

开办企业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付费方式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https://lxs.12301.cn/login

进度查询地址

结果查询地址

审批结果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三条第三款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出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义务:

《旅行社条例》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做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出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中介服务

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具体信息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或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A4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银行

材料必要性:null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填报须知:银行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042a83c9-b405-4058-9ac4-77679d0f34b7

示例范本:


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图片格式(图片小于2M),清晰有效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310cb406-8d4a-4c72-b23a-9dff2f22d569

营业执照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图片格式(图片小于2M),清晰有效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d95f6b39-305b-4718-904d-732937a4ceda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图片格式(图片小于2M),清晰有效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8fec32de-1d45-452b-9862-d08e88525361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4ab170ba-cf41-4ee3-8613-a246137d9c32


企业章程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图片格式(图片小于2M),清晰有效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1ba3d331-6e3f-419f-a193-6ae75efa746d


办公设备证明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图片格式(图片小于2M),清晰有效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53eecc8a-7779-4e91-a87b-96d959c1d026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824d9071-3c55-46d6-b090-4c5fcf674970


导游信息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空白范本:

示例范本:http://23.99.185.200/cqqlk/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ff927b14-ea66-47a4-86ba-1b1a11621f20


收费项目信息

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减免情形

允许减免依据

收费性质

备注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具体信息


申请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申请

环节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368567311

审查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具体标准

审查结果:结果是否受理,该环节是否出具相关文书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


颁证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颁证

环节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368567311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颁发证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备注:


审查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368567311

审查标准:审查是否符合审查条件的具体标准

审查结果:结果是否符合审查,该环节是否出具相关文书

办理期限:3.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解答


问题:开设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的银行可以随便找一家银行吗?

答:不可以,须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1家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质保金存储银行




旅行社设立许可清单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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