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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渡口区文化旅游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大渡口区文化旅游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3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报告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达准确、公开时机得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方位、多渠道的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大渡口文旅”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策划、审核、发布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委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高,信息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2023年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培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针对性强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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