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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卫生院

日期: 2023-12-22 来源: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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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石林大道2号附53号

联系电话:023—68561120

单位职责:开展免疫规划和疾病防控工作。与公安、计划生育等有关 部门配合,定

期收集、核对常住与流动儿童资料,做好适龄儿童 免疫接种工作。指导托幼机构和

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 接种证,对未接种儿童进行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

苗接种率达规 划目标。建立健全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协助 疾控

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调查等处置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发生和蔓延。加强妇

女和儿童保健工作。建立孕产妇管理档案和儿童健 康管理档案。高危孕产妇和体弱

儿童(含出生缺陷儿)专案管理, 落实孕期指导,动员区域内所有孕妇住院分娩,定

期为孕产妇做 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加强妇产科、 儿科

建设,开展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 务质量。指导区域内托

幼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医疗保

健咨询、慢性病康复与管理。从2009年开始, 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

规范管理。定期为高血压、 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

导服务, 开展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精神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

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宣传贯彻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并组织实施初级卫 生保

健计划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宣传 阵地,发放健康教育处

方及健康教育资料。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社会健康教育,引导农村居民逐步养成健康

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协助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受区

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协 助开展区域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

传教育,做好镇辖区内的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 协助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区域内公 共卫生相关信息收集与报告,及时发现并报

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调查工作。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

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及时做好急诊抢救和转诊工作,协助开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规范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目  录,

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执行药品

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根据全省药品集中 采购和统一配送有关规定,镇卫生院

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

快推进镇卫生院配备和使用 基本药物,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标准由财政全额核拨后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大力推广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有计划 地推

广疗效好、用得上的适宜技术,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服 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

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 务。 建立区、镇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

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增强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

和紧急转送能力。 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加强与区及区以上医院的协作,适时将危重

病人转诊至上级医院,并接收上级医院转来的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指导村卫生所

开展适宜的诊疗业务。采取例会、培训、 督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

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 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 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完善新农合补偿业务 信息平台,指定专职或兼职经办人员,做好区域内农村

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时补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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