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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607A/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政策集锦;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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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政策集锦;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渡口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按照《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建村、实乡、强县、精市”总体思路,推动全区村(社区)、镇(街)、区级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贴近群众、治理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到2027年,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均衡,医疗服务质量和区域辐射力达到中心城区平均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创新集聚高地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周期数字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整体智治机制全面建立,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到2035年,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优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1.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缺少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通过跳磴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全覆盖。强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新建建胜镇卫生院、八桥镇卫生院荣盛城院区。到2027年,建成甲级乡镇卫生院的比例不低于60%,启动跳磴镇卫生院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新建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琅樾江山院区,到2027年,每个街道有1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其他社区原则上每0.8-2万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新山村、茄子溪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到2027年,建成1个社区医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2.完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统筹区级医院规划布局,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有医疗资源情况,统筹调剂区公立三甲医院一期、二期以及区人民医院旧院区,办好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建设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规范化妇幼保健机构。推动重钢总医院创建三甲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疗机构、区中医院创建二甲中医院、重医附属康复医院创三甲专科医院,重庆万家燕医院、重庆红楼医院建设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到2027年,力争建成三级医院4个,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7.9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3.引进市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发展。支持重医附属康复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底完工,建成后总建筑面积达8.1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达650张。支持重医附属康复医院新建科研教学楼,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以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落户我区,并积极推进建设俄罗斯特色小镇为契机,在钓鱼嘴片区预留医院建设用地,积极引进国际医院。开展涉外医疗服务定点医院、定点门诊创建,提升涉外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国际医疗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区疾控中心为主体,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设置公共卫生科,推动区疾控中心建成二甲疾控中心。加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新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按照平战结合模式,加强全区背囊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设精神卫生中心。适时启动区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到2027年建成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中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内涵,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联合重医附属康复医院、重钢总医院康复科,联合重医附属口腔医院、区人民医院,联合重医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市中医院、区中医院,争创康复、口腔、妇产、中医等专业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医疗中心)1个、市级慢性病防治中心1个,积极争创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将“一院一特色专科”建设作为打造医疗服务品牌的重要抓手,以品牌效益带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区内医疗机构与市内外三级医院加强合作,争取“双百学科”建设项目,加快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分类建设,统筹建设临床重点专科,优先发展康复医学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科,力争将重医附属康复医院中医康复学科建设成为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到2027年,全区力争新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包括儿童康复科、神经外科、急诊科、肿瘤科等;新建区级临床重点专科8-10个,包括消化内科、儿科、口腔科、中医康复医学科、创伤骨科、断肢再植、青少年心理康复科、睡眠障碍专科、肛肠专科等;新建基层特色专科4-6个,包括中医针灸面瘫、儿童保健、心脏康复、全科医学科等。(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6.实施人才集聚行动。实施卫生人才培优三年行动计划,采取“高端人才联合医学高等院校定向引进、骨干人才建库定向培养、适用人才优招定期轮训”等形式,实现高端人才有突破、骨干人才有扩面、适用人才有扩容。原则上每年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共计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不少于15人。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加大市级名中医等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7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7.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加强全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巩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药品使用智能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推行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区域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扩大药品衔接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8.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推动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疾病预防和临床需求为牵引开展医学科技创新。聚焦重大慢性疾病、中医药传承创新、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研制等开展技术攻关。支持重钢总医院、重医附属康复医院建设研究型医院。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政产学研医”协同发展。创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实现基层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三)创新模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医疗集团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举办、运营、监管等各方权责清单,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模式。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改革,区域内统筹建设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中心。做实“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对紧密型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激励约束。发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扩大优质专科资源辐射面,重点建立“科对科”协作机制,有效提高全区医院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10.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1126”运行机制,建立“1”个区级家庭医生库,引导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全部入库。建立“1”个家庭医生补助资金池,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6种免费服务,推进个性化服务,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引导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11.促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到2027年,建成1所护理院(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7年,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达100%。推动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实施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至少1个乡镇(社区)医养中心或康养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六大行动”全覆盖建设工作,积极创建全国、全市医养结合示范区和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12.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区疾控中心和医共体协同发展,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基础上提档升级,到2027年,建成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为50%20%。积极争取建设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巴渝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区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实施“中医药良方妙技寻宝行动”,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14.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促进服务连续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落实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流转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采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预约诊疗比例,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简化退费流程。鼓励有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在八桥镇双山片区、茄子溪佳兆业片区新建预防接种门诊。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推广“就医一件事”“云医院”“出生一件事”、药品零售集中配送流转、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成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强服务舒适性,持续推进“美丽医院”、“智慧医院”、“五心”妇幼保健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重钢总医院、区人民医院建设“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

(四)整体智治,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

15.加快数字健康建设。以全市首批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多跨事件应用试点为契机,推动万家燕医院完成“社会·愉悦·云医”试点,探索“卫生城市随手拍”应用“揭榜挂帅”。完善大渡口区智慧医疗健康云平台建设,加强平台应用推广,探索通过市级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获取原始数据回流和应用。加强数据采集管理,规范健康医疗数据归集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按照多跨协同、高频使用、惠民有感原则,做好数字医学影像、疫智防控、精神卫生、智慧急救服务等应用场景推广使用,数字化重塑卫生健康服务流程,打造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推动数字健康协同管理,构建跨部门卫生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推动重钢总医院探索红外疼痛数字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有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7.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开清廉医院建设,健全防治腐败制度,建立行业源头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卫生健康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加强对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医宣传行为。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五)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治理效能

18.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19.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任务。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以及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20.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区人民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简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程序。深化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各类人才职称晋升配套政策,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发展指数。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自主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新山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陆续突破“两个允许”。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单位要持续推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确部门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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