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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指南

日期: 2021-12-06

重庆市大渡口区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扶助对象:19331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未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二)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配偶户口、子女户口

(三)结婚证、离婚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等

(四)其它相关证明

1.死亡证明(指丧偶者或子女死亡的)。

2.收养公证书、收养证(指收养子女的)。

3.农转城有效证件(如公安部门的转户证明、征地批文、征地证明等);符合

照顾生育的相关证明。

4.调查笔录2份(情况复杂需调查)。

(五)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每年11-31日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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