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部署,强化培训。成立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市级、区级专题培训2次,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1次,到医疗机构现场调研10余次,助力医疗机构全方位熟悉DRG政策、提高DRG改革推进能力;二是专人督导,实时监测。组成DRG督导工作小组,一对一督导医疗机构按进度开展DRG工作,实时监测模拟运行数据,指派专人收集、上报、反馈问题30余个,及时帮助机构查找、解决问题。三是分批纳入,打表推进。辖区20家开展住院的医疗机构分批纳入DRG管理,目前区人民医院、重钢总医院等6家二级医疗机构均已启动DRG实际付费,占辖区二级医疗机构75%,2024年底,除区中医院外的二级医疗机构将全部纳入DRG管理;剩余机构将于明年统一纳入。改革实施后,从源头促进了医疗机构合理诊疗,切实为患者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