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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MB19393788/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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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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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渡森防办发〔2024〕14号 关于印发连晴高温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连晴高温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819日,市气象台发布重要气象信息专报预警,未来一周我市将出现持续性高温天气,即日至26日全市大部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部分地区极高。8201200,市森防指、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重庆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连晴高温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十条硬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安排部署到位

各镇、区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研究防火工作,要见方案、见实招、见实效,有部署、有行动、有落实。区森防指办公室要专班实体化办公,组织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强相关部门开展日研判、日分析、日调度,重要情况每日上报。区森防指办公室将每日通报防火工作动态。

二、责任落实到位

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实际,适时发布预警信号,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禁火令、封山令各项措施。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区委、区政府及各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包责任制”。区森防指及其办公室人员每天要在一线开展督导督查。林区管理人员要守在林区,护林员要在岗在位在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台账存档备查。区森防指办公室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派出综合督查组,对综合督查组反馈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宣传教育到位

各镇、区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宣传,筑牢森林防灭火人民防线。区融媒体中心要每日发布1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或播放防火宣传广告。进入林区路口,要见固定宣传碑牌,重要卡口区域要见工作人员守卡宣传。各镇、涉林村社干部及驻村干部要入户或召开院坝会开展1次宣传提醒,村社广播要每天滚动开展防火宣传。针对林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落实防火监管责任人。通过以上措施,做到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四、进山管理到位

各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联合通信运营商,对进入林区人员必发提示短信。进山卡口及结合本地区实际增设的临时卡口,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查验,严格执行进山扫码和火源收缴两项工作制度。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防火检查站要同步显示更新。高火险期间,要严格落实封山令,严管非原住民进山。

五、巡查检查到位

区森防指办公室派出综合指导组,赴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指导。各镇、涉林村社林长要每天到林区一线检查调度,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带装深入重点林区执勤值守。护林员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增加傍晚、黄昏、祭祀、假日等群众用火较多时段的巡查工作。巡查巡护要有真实记录,随时备查。

六、风险管控到位

各镇、区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依托数字化建设成果,强化对语音通信、视频调度、图像监控、数据传输等功能模块运用,加强林火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地面巡护等森林火情综合监测预警。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禁止林区内一切农事、野炊等用火活动,鼓励群众通过1101191234512350等平台举报违规用火、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保护和奖励。

七、基础保障到位

林区消防水池提前蓄水,森林防火公路保持通畅,各级各类队伍、单位要足量储备2号工具、干粉灭火器、砍刀、割灌机、油锯、风力灭火机、水泵、移动消防水池、细水雾灭火器等灭火装备,并做好机具维护检修,确保状态良好。各镇要针对性制定应急保障方案,指派专人联系补充应急保障物资。

八、应急准备到位

各镇、区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对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人员从严管理请休假。各单位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桌面推演,熟悉预案处置流程,强化实战准备。各级救援队伍要每天至少有1/3的力量开展带装巡护、林区重要部位水源增湿作业,物资装备实行“以车代库”,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对巡护和视频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精准记录,并第一时间反馈区森防指办公室,以此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应急救援到位

各镇要严格落实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火灾发生后,各镇、村社接报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区森防办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处置,必要时及时申请市级森防指力量资源。如贻误火情处置,依纪依规倒查问责。

十、信息报送到位

各镇、区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坚持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等制度,保证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坚决杜绝谎报、迟报、瞒报。各级各单位对所报信息负审核责任。

重庆市大渡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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