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4MB19393788/2026-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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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2 |
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渡应急发〔2026〕4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为切实筑牢全区汛期安全防线,现就做好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责任,闭环落实任务
各镇街要坚决扛起灾害救助责任,确保汛期工作部署到位、人员调配到位、款物保障到位。要将灾情会商研判、信息核查报送、救灾物资调拨、受灾群众救助等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岗、明确到人,严格执行AB角工作制,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有效救助。
二、抓实预案演练,提升协同效能
各镇街要紧密结合辖区灾害风险特点,于4月底前完成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组织并督促指导村社完成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预警响应、信息报送、人员转移、物资调运等关键环节的衔接度,切实提升先期处置和协同应对能力。要细化转移安置方案,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涉险群众转移疏散无缝衔接、执行有力,全面落实好安置点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的“五有”保障要求。持续做好巨灾保险宣传,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转移和经济补偿中的“稳定器”作用。
三、建强信息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各镇街要在3月底将完成新一轮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信息核查与更新,确保人员变动时工作不断档、责任不悬空。要在4月20日前,采取线上微课、案例教学、实战推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重点强化新上岗人员的“第一报”能力,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基层报灾力量全部培训到位、装备到位、责任到位。
四、严把灾情关口,做到规范精准
各镇街要严肃灾情管理纪律,压紧压实报灾责任,建立健全断路、断电、断网等极端情况下的灾情信息速报机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加强灾情报送的微观指导,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报灾提示。灾害信息员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墒情及地质灾害等动态,确保智能外呼平台电话及时接听、规范反馈。接到灾情核实指令后,电话反馈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书面(含微信、短信等)反馈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
五、优化物资储备,强化保障能力
各镇街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合理确定储备品类、规模和布局,确保储备量能够满足本辖区应对历史最大灾情或极端暴雨天气过程背景下的峰值需求。确保关键时刻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建议与本地大型商超或生产企业签订紧急供货协议,落实协议储备,确保协议储备“储而得保、保而能用”。
六、提升救助时效,规范资金管理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渝速拨”灾害救助机制,进一步规范资金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街审批等程序,凡发放到人到户的救灾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平台线上运行,确保流向可查、责任可追。相关责任人要每日登录系统查看申报进度,做到“快审快拨”,切实提升资金发放效率。要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赴一线核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扎实做好群众生活救助。要及时跟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重建户早日入住新居。对异地重建的,必须严格做好原危房的拆除清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七、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
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宣传引导对救灾工作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主动公开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工作措施及救灾进展等政务信息。要密切关注网络平台特别是本地论坛、社交媒体的相关求助信息,对涉及人员安置、物资保障等方面的信息,要迅速核实、态度诚恳、用语暖心地进行及时回应。要加强对一线干部的舆情应对培训,统一答复口径,规范回应流程,杜绝敷衍塞责或言语失当引发次生舆情。对不实信息和网络谣言,及时澄清,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镇街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汛期工作进展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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