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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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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0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0 |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残疾人联合会,各街道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大渡口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21日
大渡口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区残疾人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的为残疾人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残疾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大渡口区内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重大涉残突发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镇街残联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及时向区残联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区残联,并及时处理好有关善后工作。
(二)属地救援就近处置。涉残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用一切力量,第一时间全力投入到救援当中,力争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处。
(三)分级响应明确责任。各镇街残联必须准确掌握各类涉残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把握最佳应急处置事件,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四)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涉残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残疾人生命安全为第一,尽一切可能为残疾人救援、救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成立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街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工作助理员为成员。
第五条 工作职责
(一)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区发生的涉残重大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镇街残联主要负责本镇街涉残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应急责任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为应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工作指令;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救援受伤人员。办公室执行值班制度,上班时间值班电话:023-68082579。
(四)在应急工作中实行自动递补原则。遭遇突发事件时,前一名应急责任人若不在单位、不可能承担应急职责时,另一名责任人自动递补承担职责。
第三章 预警发布
第六条 建立健全涉残安全预警通报机制。区残联根据镇街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涉及残疾人的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第七条 区残联根据镇街残联提供的情况、资料,适时向全区残疾人及其亲友发出相关的通告等。
第四章 涉残突发事件等级及分级响应
第八条 涉残突发事件等级
按该事件涉及的残疾人人数和对社会的损害及影响程度分为重大(1级)、较大(2级)、一般(3级)三级。
(一)重大(1级):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残疾人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以上中毒死亡的;或该事件涉及残疾人及其亲友100人以上的。
(二)较大(2级);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残疾人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残疾人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或该事件涉及残疾人及其亲友20至49人的。
(三) 一般(3级);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残疾人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残疾人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或该事件涉及残疾人及其亲友1至19人的。
第九条 分级响应
(一)发生重大(1级)涉残突发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组长的主持下,启动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镇街残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发生较大(2级)涉残突发事件时,由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在组长的授权下启动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区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镇街残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发生一般(3级)涉残突发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由区残联涉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在组长的授权下启动涉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区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镇街残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 应急处置预案流程
第十条 启动条件
接到相关预警部门、各镇街残联提供的突发情况后,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预案。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
1、当接到报告后,区残联及时通知责任区域应急负责人,收集突发事件的具体信息,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等级进行职责分工,统一安排,各司其职。
3、各应急工作组的成员要保持通讯联系,随时待命。
第十二条 应急工作状态的解除
根据相关应急职能部门意见,以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处置情况确定应急工作状态的解除。
第十三条 后期处置
将应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职能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进一步调查、处理、整改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