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4MB19393788/2026-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1 |
| [ 索引号 ] | 11500104MB19393788/2026-00014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1 |
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负责人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队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队长,全局干部职工为队员的局应急处置队伍(队伍花名册见附件)。
二、应急响应分级
(一)Ⅱ级响应。针对未产生次生影响,未给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不需要抢救和疏散周边人员,未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响应。
(二)Ⅰ级响应。针对产生次生影响,给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需要抢救和疏散周边人员,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和自然灾害;较大及以上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响应。
三、应急事件接报
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时,应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了解: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已开展工作、现场联络方式等,第一时间向局主要负责人、带班负责人、应急救援分管负责人和事故调查分管负责人汇报。
(一)法定工作日上班期间。分管应急救援的负责人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分析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做好相应应急调度工作。
(二)其他时间。主要负责人、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分管负责人分析研判后确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值班员按照研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人员调度。
四、应急调度处置
(一)启动Ⅱ级响应
1.法定工作日上班期间。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管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制定处置方案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调度局应急救援业务科室、事故调查业务科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镇街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其他时间。带班负责人、值班干部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制定处置方案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值班员按照带班负责人的要求调度局应急救援业务科室、事故调查业务科室等相关业务科室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管负责人。
(二)启动Ⅰ级响应
1.法定工作日上班期间。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管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核实情况并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应急救援分管负责人立即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报告,建议启动相关区级应急响应。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同意,应急工作分管负责人启动相关区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局Ⅰ级响应,各业务科室按照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2.其他时间。带班负责人、值班干部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核实情况并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报告,建议启动区级相关应急响应。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同意,带班负责人启动区级相关应急响应。同时,启动局Ⅰ级响应,各业务科室按照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启动局Ⅰ级应急响应后,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应急处置工作,全局工作人员分工如下:
①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郑 坤 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综合协调科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工作;统一收集各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报送重要信息;跟踪督办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承办指挥部各类会议;负责与后方指挥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指挥部文件和音视频资料收集归档。
②抢险救援组
负责人:付雄伟 副局长
成 员:应急救援管理科、自然灾害防治科、区专业救援支队
负责组织会商研判,拟订具体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区内区外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局自管行业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时,危化非煤安监科或工贸综合安全监管科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参与抢险救援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③舆论宣传组
负责人:孙 林 副局长
成 员:法规宣教审批科
负责协助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起草新闻通稿,及时发布现场处置信息,组织引导社会舆论。
④善后保障组
负责人:张 强 政治部主任
成 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协助事发地镇街开展殡葬、安置、补助、补偿、抚慰、抚恤、保险理赔、重建等工作。负责协助区发改委调度救灾物资,协助保障救援期间受灾群众和抢险救援人员基本生活等工作。
⑤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金 毅 副局长
成 员:危化非煤安监科
负责协助区公安分局、事发地镇街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安保力量组织等工作。
⑥调查评估组
负责人:孙 林 副局长
成 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贸综合安全监管科
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形成调查评估报告,统筹撰写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负责协助事发地镇街做好保障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电力、通信。
五、工作要求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全局人员应服从调度,第一时间赶赴应急救援现场,向现场救援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报到,按照各组职责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二)全局人员原则上按照上述分工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如实际救援情况需要对分工进行调整的,全局人员应服从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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