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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渡)应急罚〔2023〕工贸 48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渡)应急罚〔2023〕工贸 48号
被处罚单位: 重庆新世界建材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 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岩三社 邮政编码:40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平 职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39****499
违法事实及证据:重庆新世界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对承租方九龙坡区九龙园区艺顺石材经营部生产经营行为,未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租赁户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主要证据: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询问笔录;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局询问笔录;重庆新世界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账号50001103600050200387,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3年12月2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