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渡)应急罚当〔2025〕危化 12 号
日期: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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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渡)应急罚当〔2025〕危化 12 号
被处罚单位: 重庆颂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思源路109号2-17-9 邮政编码: 40008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伟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137****7112
违法事实及证据: 主要负责人付*伟(身份证号:412932********2311)2024年培训学时不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学时要求。以上证据有(渡)应急现记〔2025〕危化 12号等资料。
以上事实违反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大写) 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
□当场缴纳
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重庆文体路支行 ,账号110209123955,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
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
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5年3月2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14451959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渡)应急罚当〔2025〕危化 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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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强制
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