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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大渡口区整改事项)

日期: 2025-12-0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大渡口区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大渡口区委、区政府

公示日期

2025124日至20251217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大渡口区委、区政府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纳入全区各级党委(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内容,进一步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清醒认识当前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大渡口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二)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将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交办案件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制发《大渡口区贯彻落实〈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实施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制定实施2024年“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区级考核细则,对相关镇街和部门细化考核评价,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全链条闭环整改。

(三)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河流湿地休养生息。加快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面积4公顷。持续开展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完成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工程治理项目2个。完成市水利局下发的47个遥感监管图斑实地核查与现场复核。梳理水土保持“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项目6个。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市、区级项目19个。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大渡口区委、区政府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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