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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日期: 2025-05-22

大渡口区公开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1118日至122日,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大渡口区开展了第二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227日向大渡口区反馈了《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大渡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系统制定了《大渡口区贯彻落实〈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严肃对待,坚决整改,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再深化,对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力度再加大,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大渡口的各项部署再完善,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工作目标。一是思想认识全面深化。全区各级各部门更加深入理解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穿于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二是督察问题全面整改。做好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涉及的40项任务整改,一问一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改长期成效。三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7年,长江干流大渡口段水质稳定在Ⅱ类,丰收坝水源地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态质量指数(EQI)保持相对稳定。四是体制机制健全落实。到2027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了5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为全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大渡口贡献的使命担当。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用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三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抓紧实施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持续强化保护地监督管理。四是深入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不断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切实整改群众关注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将督察反馈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定期调度,按程序验收销号。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反馈问题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工作。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大渡口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全市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作出大渡口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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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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